时间:2015-11-26
涉及单位:长沙医保局,宁乡医保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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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15-11-26
涉及单位:长沙医保局,宁乡医保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
预产期11月,今年10月参保,本想为宝宝申报今年医保,可被告知今年医保已成空挡,今年只能申报明年医保,宝宝11月出生,出生5天后因黄疸在人民医院住院,现又在长沙儿童医院住院,长沙医院告知现在政策新生儿可以报销新生儿住院费用,从出生之日起。于是到宁乡人民医院询问,结果被告知宁乡无法报销,但其余地方都可以报销,只有宁乡不可以…这是什么道理?于是打电话咨询宁乡医保局,回复依旧如此,只有去年参保了才可以报销,可是去年都未怀孕,怎么可能参保?请问这个该怎么解决?难道不是宝宝出生28天内参保就可以从出生之日报销吗?今年的保险当地都回复报不进去,难道新生儿的也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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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声在线”网友:
您好!
您在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页面发表的留言帖《宁乡新生儿医保太坑人》已收悉,现按政策答复如下:
您自述小孩于11月出生,今年10月参保,出生后因黄疸分别在县人民医院和长沙儿童医院住院,因2015年未参加医保而无法报销医药费,而其他地方的新生儿可以出生后参加医保再报销,希望了解我县新生儿参保的有关政策。
一、根据《宁乡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办法》(宁政发〔2013〕53号)第三条规定:年度内计划生育小孩的居民家庭,可预先为小孩取名纳入其家庭参保。第五条规定:当年10-12月缴纳下年度参保资金,中途不退保、不参保。城乡居民医保目前实行县级统筹管理,与长沙市的新生儿参保政策有所不同。按政策,2015年出生的小孩,应于2014年预缴费纳入家庭参保,小孩出生后凭出生医学证明或户口簿修改新生儿参保信息,才可享受医保待遇。
二、通过广泛征求参保对象的意见等,我县2016年修改了新生儿参保政策,根据《宁乡县2016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筹资实施方案》(宁政办函〔2015〕45号),年度内按政策计划生育小孩的居民家庭,可为小孩预缴费纳入其家庭参保。预参保的新生儿,在享受医保待遇前需凭户口簿修改个人参保信息。未预参保的新生儿,出生后28天内,其监护人可携带生育证、出生医学证和户口簿到户口所在地随家庭办理参保手续,其出生之日起发生的政策范围内住院医疗费用可享受医疗保险报销待遇,超过28天未办理的不再享受新生儿医疗保险待遇。
您的小孩是2015年出生的新生儿,因您在2014年没有提前为小孩预先购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按2015年医保政策只能年前预参保,不能中途参保,所以无法享受医保待遇,希望您理解。
若您还有其他疑问,可电话向我局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中心咨询:88981510。
宁乡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年12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