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2015年,10月25日武冈市富田实验学校晚自习下课时间,德育处李主任在初中部巡逻时发现有初三学生交往,而该女学生是本校168班学生,男学生为178班的学生。
李主任发现之后,便在第二节晚自习上课时来初三年级寻找这两位同学,最终,找到那位男同学后便随即拖他来到168班找到了那位女同学,当时班上正在上课。
等到那位女同学红着眼眶进班级的时候,我们才知道,德育处的李主任将此事可以说是在整个初三里“扩大”不少初三的老师来“看热闹”还训斥这两位学生,其中还包括双方的任课老师,有些老师甚至即日就将此事当成反面教材在班里教育学生。且178班班主任还对那位男学生进行了殴打
上面是大致的情况。这件事事实本是这两位学生今天才刚开始处于一种“交往”的阶段,并没有亲密行为或者像老师他们说的长期处于早恋。
我个人认为初中生对异性的好奇是很正常的,就算两个懵懵懂懂有了这种友谊之上的关系的事情难道就犯法了麽?这位李主任没必要要将事情弄这么大吧,我认为只要有修养的人都应该是私下找学生老师了解情况,并对学生进行教育,事态严重的话再找家长进行沟通。而不是大张旗鼓让这两位学生“出了名”更不能使用暴力行为。这位女学生在当时是有了轻生的念头,为什么?因为她认为自己没脸在待下去,父母亲并不是受过高等教育的,解决的方式毫无疑问是打骂,而且老师们心里的想法,和同学们的一传十十传百让这两位同学可能以后连教室门都不敢踏不出去。加上初中生自尊心本来也很强,所以使得这位女同学在当晚想过轻生。
不仅是我,就连知道这件事的大部分人都为这位所谓的德育处主任处理事情的方法感到很气愤。我不禁问这,还是“德育”?这只会让学生的心理压力更大,最终学校变成的不是什么爱的港湾,而是怨念的集中点。我们希望得到妥善处理,不然我们将会一直投诉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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