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湘潭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强拆合法户外广告

时间:2015-10-21

涉及单位:湘潭九华城管局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雨湖区

合法设立的户外广告,岂能当作违法广告一拆了之?
湘潭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强拆合法户外广告,损害金环广告公司合法权益

2015年10月20日上午,湘潭九华北二环与富洲路交叉路口,湘潭市金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的一处合法立柱广告被湘潭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人员当作违法广告予以强拆。相距不过百米的,是另外一家公司的一处合法立柱广告。在未谈妥补偿事宜的情况下,当天凌晨,湘潭九华城管行政执法局竟然偷偷将其强行拆除。
“这两处广告都是经过审批,是合法设立的。怎么能作为违法广告强行拆除,而且没有一分钱补偿呢?我们的合法财产,他们想怎样处置就怎样处置,还讲不讲法律?”对此,湘潭市金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与另外一家广告公司负责人既愤怒,又无奈。
湘潭市金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是湘潭一家户外广告公司,主要经营设计、制作和发布户外广告。为美化市容市貌,提高城市品位,2004年4月26日,湘潭北二环建设单位、湘潭市城市建设投资经营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湘潭市城建投公司)向湘潭市规划局递交书面报告,申请在北二环与富洲路(后改名为步步高大道,现命名为莲城大道)交会处,设立两处立柱广告,。
2004年6月,湘潭市规划局出具建设规划定点通知单,同意设立这两处立柱广告,并在通知单上加盖了湘潭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管理专用章。这两处立柱广告由湘潭市金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修建、租赁、维护和使用,成为发布户外广告、开展公益宣传、提升城市形象的绝佳平台和重要载体。
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今年,湘潭市大力开展控违拆违行动,整治建法建筑和违法户外广告。然而,湘潭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却不顾事实,将金环公司的这两处合法立柱广告当作违法户外广告强行拆除。
2015年9月17日,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在给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的书面回复中称,金环广告公司这两处立柱广告的审批手续均已过期。9月28日,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给湘潭市户外广告资源经营管理有限公司发函(该公司系湘潭市城建投公司的下属子公司,负责管理城建投公司在全市设立的户外广告),决定对这两处立柱广告进行拆除,并要求公司在2015年10月8日前自行处理相关资产,逾期将受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委托,组织统一拆除。
得知这一消息后,湘潭市金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负责人多次与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交涉、申辩,指出这两处立柱广告是合法的,在没有谈妥补偿事宜的情况下不能拆除。但湘潭市城管行政执法局和九华城管行政执法局的答复是,“市长说要拆,我们也没办法,补偿一分钱也没有。”真是一副活脱脱的无赖嘴脸!!
2015年10月20日上午,九华城管行政执法局出动大批人员,动用吊车,准备将金环广告公司的这两处立柱广告强行拆除。公司员工及家属理性维权,现场交涉,希望他们必须给予合理补偿后才能拆除,强拆行动暂时中止。
为修建、维护这两处立柱广告,金环广告公司累计投入了上百万元,如今就这样被九华城管行政执法局打着控违拆违的幌子,当作违法广告拆除,没有一分钱补偿。对此,金环广告公司提出强烈抗议:
1、这两处立柱广告是2004年6月4日由湘潭市人民政府规划定点设置的,合法性不容质疑。详见规划建设定点通知单和规划用地图(照片附后) 。
2、这两处立柱广告的批复建设单位为湘潭市城建投公司,批复的期限为长期,是完全按规划要求设计招标的。湘潭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仅以湘潭市城建投公司出具的所谓时间明细表,就认定这两处立柱广告的审批手续均已过期。这完全是罔顾事实,颠倒黑白,是典型的欲加之罪,何患无辞。
3、这两处立柱广告由金环广告公司自筹资金进行建设、维护,经营期间一直遵纪守法,屡屡为政府无偿进行公益宣传,不存在影响城市形象。那些未经审批、私搭乱建的户外广告是应该拆除,但通过规划部门认可、人民政府同意的户外广告应当予以保留。绝对不能借拆违控违之名,扩大打击面,搞“一刀切”,将合法的户外广告也一并拆除。
4、拆违控违是一项严肃的工作,一个程序都不能少,不仅要主体合法,还要程序合法。法定程序不能省,省了就会违法。不管时间多紧,压力多大,都必须依法依规,平稳和谐地推进拆违控违工作,避免出现因拆违法定程序不规范而造成政府公信力受到损害。在司法机关等权威部门没有认定金环广告公司的这两处立柱广告系违法广告,在没有给予一分钱补偿的情况下,九华城管行政执法局就将其强行拆除,属于程序违法。
综上所述,金环广告公司认为,九华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对金环广告公司两处立柱广告的强拆,是对公司合法权益的肆意践踏,是对法律的公然挑衅,严重损害了政府的公信力。在依法治国的当今,在伟人故里湘潭,发生这样的事件,真是匪夷所思,让人难以接受。
在此,湘潭市金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请求上级领导和各级媒体关注此事。公司将依法要求赔偿,维护自己的权益!

湘潭市金环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21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处理中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 华声在线新闻网站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 主办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