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1
涉及单位:朱柯丞(淘宝店铺“信序店铺”个人卖家)
地区: 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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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10月3日(提交前请核对真实年份)在淘宝店铺“信序店铺”(个人卖家:朱柯丞,电话:178****8683,地址:江苏省镇江市丹阳市界牌镇双丰路原110号)购买汽车保险杠,实付200元。商家在详情页宣传产品为“高温烤漆、经久耐用”,但收货后发现严重质量缺陷。具体事实如下:
一、正常修车作业暴露劣质工艺,商家已亲口自认
本人车辆为近10年老车,因翼子板需重做漆,使用了汽修常规的化清剂去漆。由于商家明确承诺该商品为“高温烤漆”,本人基于对其质量的合理信任,未对保险杠做严密遮蔽防护(绝非恶意破坏)。结果少量化清剂流到保险杠上,漆面竟瞬间溶解脱落,露出黑色塑料底。
为排查原因,本人进行了同等条件的对比测试:将同款化清剂喷涂在正规烤漆店的后杠上完好无损,而该商家的前杠一抠即碎。在铁证面前,商家在聊天记录中亲口承认“底材没处理到位,油漆喷上去牢度不够导致掉下来”,直接印证其虚假宣传及欺诈行为。
二、买家多次让步遭拒,淘宝平台调解失败
鉴于商品已实际装车,若强行退货将面临极高的二次拆装费及老车车标损坏风险。本人起初仅要求商家退还35元用于补漆,甚至主动提出绕过平台直接转账私了,以免影响其店铺评分。但商家态度极其恶劣,连35元都拒不承担,并持续狡辩。本人无奈向淘宝平台投诉维权,但在提供确凿证据的情况下,平台仍未能有效约束商家,调解彻底失败。
三、实际损失核算及诉求
为修复该劣质产品,本人的额外直接损失如下(购杠本金200元 + 因处理烂漆需二次拆装的预估工时费360元 + 处理和重新做漆360元),合计920元。因拆卸成本过高,本人拒绝退货。现请求市监局责令商家赔偿本人上述损失中的720元(本人已自愿承担部分损失)。
四、违法线索
该商家利用“个人店铺”声明规避市场主体登记,销售汽配工业品,可能涉嫌无照经营;本人在淘宝要求其开具正规发票,商家“已读不回”,可能存在隐匿收入等税务问题。若其在此次调解中仍拒不配合,本人将保留向税务部门(12366)实名举报的权利。
五、证据说明
本人有订单截图、商家自认聊天图、对比测试图、院子监控开箱记录及瑕疵实物。证据链完整,绝无掉包,请市监局明察并依法查处!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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