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1-01
涉及单位: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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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党祖学,实名向长沙市雨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举报湖南谨其法律咨询所(有限合伙),责任人:郝云。
该主体于 2025 年 9 月 4 日登记成立,于 2026 年 5 月 26 日申请办理简易注销登记。现逐条驳斥其注销申请中的虚假陈述,举报其多项连续实施的违法事实。
第一,存在场地混用、冒充律师经营的违法情形。长沙市司法局于 2026 年 4 月 30 日作出“长司罚决字〔2026〕5 号”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该法律咨询主体与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场地混用,实施冒充律师提供法律服务,该行为已被查实定性,属于违法经营。
第二,合同设置霸王条款,侵害委托人法定权利。该机构使用单方预先拟定的格式合同,设置不公平条款,免除自身退费、违约赔偿责任,加重委托人义务,剥夺委托人解除合同、主张退款的法定权利,违反《合同行政监督管理办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侵害委托人合法权益。
第三,未登记即接单揽业务,属于无证经营、虚假宣传。该主体登记成立虽为 2025 年 9 月 4 日,但早在当年 7 月,就已对外宣传、收取款项、承接委托案件,在未取得登记资质的情况下开展经营,同时以冒充律师、夸大承诺招揽客户,构成无证经营与虚假宣传。
第四,注销承诺书纯属虚假陈述,恶意注销逃避责任。注销前累计已有七十八起退费投诉,绝大多数针对该主体;其中华声在线平台登记投诉二十八起,涉及金额约二十五万元,另有五十起尚待核查,应当查清全部涉案人数与总金额,确定违法所得规模。该机构却谎称没有开业、不存在债权债务与纠纷,完全是刻意编造、无理狡辩,属于虚假承诺,以虚假材料骗取注销登记,借此躲避退款义务、逃避法律责任。
司法部、公安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 2025 年 9 月联合部署法律咨询服务机构专项整治,重点查处假借律师名义揽业务、虚假宣传、拒不退款等问题。该主体行为属于整治重点查处范围,长期拒不退款,与专项整治要求背道而驰。所收款项全部流入郝云等人手中,该退赔受害人的没有退赔,该罚没的违法所得也未收缴,借注销继续占有违法收益,情节恶劣。如核查认定已符合诈骗犯罪要件,请将全案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追究其刑事责任。
综上,该主体从虚假宣传、无证接单,到利用霸王条款签约,再提交虚假材料办理注销,是一套连贯蓄意的违法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全部法律责任。恳请贵局全面核查;如查实,请依法撤销本次虚假注销登记;如无法恢复登记,请追查郝云及实际控制人,责令向受损委托人全额退款,对其余违法所得予以没收,并对各项违法行为依法处罚。同时,请核查本次注销审批全过程,查清是否存在履职不力、包庇纵容情形,并将最终调查处理结果向我书面答复,请予以受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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