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10-30
涉及单位:邵阳市自然资源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双清区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2021年,邵阳市自然资源局历史遗留问题办证,将邵水东路农资综合楼出让土地办证划拨,同意开发商免交土地出让金,造成国家土地出让金流失,无辜业主房子无法抵押买卖。
2008年开发商违规将公厕改门面,2011年市开发办和市拆迁办联合下文要求恢复公厕,市领导签字责令规划局执法大队执行,2016年市房产局监察大队要求整改楼梯的通告,3个政府部门的文件,2021年总证办后,开发商又将楼梯野蛮拆除变门面,且自然资源局历史遗留问题办证负责人无视以上部门的文件和报告,擅自将该公厕楼梯办证为门面,开发商违法行为不仅没处罚,反而得到了最大的利益!!此行为严重违背中央历史遗留问题政策,借该政策,让违规行为搭车办证,属于滥用职权行为。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友您好:
您反映的“邵水东路农资综合楼项目违规办证问题”已收悉,我局高度重视,第一时间对该事项进行了调查核实。现答复如下:
一、关于土地性质为划拨、开发商未缴纳土地出让金相关问题
针对您反映开发商欠缴土地出让金、房屋登记为划拨用地问题,经核查:该项目 2004 年由原邵阳市国土局与东兴房地产公司签约立项,批复为经济适用房项目,原始供地审批性质为划拨;国家、省、市不动产历史遗留办证政策及自然资发〔2021〕1 号文明确,历史遗留化解办证核心目标仅解决群众 “办证难”、落实 “群众无过错即可办证”,该政策仅能按项目原始审批用地现状办理权属登记,无权直接变更土地使用权性质。
开发企业在销售时与业主签订的买卖合同中承诺土地为出让商业 40 年,但企业至今未按规定补缴土地出让价款、未完成划拨转出让全套审批手续,当前暂不具备变更为出让用地登记条件;如业主因开发商虚假宣传、合同违约遭受财产损失,建议通过司法途径向开发企业主张相应赔偿;若后续业主有将房屋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需求,待开发企业缴清全部土地出让价款、完成用地变更审批后,可依规申请办理土地性质变更登记。
二、关于项目规划公厕、楼梯间调整及不动产登记合规性问题
该项目 2004 年初步设计方案规划配套公厕及一至二层楼梯间;2005 年项目优化调整形成最终设计方案,已按程序报送市人民政府审批并获批,审批方案明确取消原设计的一、二层楼梯间。本次建筑内部空间调整,已履行完整的规划变更审批手续。
2008年3月,原不动产登记机构已组织工作人员对案涉房屋开展实地权籍勘测、不动产测绘作业;因项目建设、资料留存、多方协调等多重客观历史原因,当年未能形成、出具正式不动产测绘成果,房屋不动产权首次登记手续同步停滞,全程无提前登记、违规登记行为。
2021年,该项目因前期手续不完善、多年无法办证,纳入全市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专项化解范围。依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解决不动产登记若干历史遗留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 号)第三条:对确因建成时间较早等客观原因,不具备补办全部完整建设手续条件的不动产,在符合国土空间规划、报经地方人民政府同意的前提下,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房屋实地现状出具认定或核实意见,作为登记依据。
2021年6月4日,经市不动产历史遗留问题化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筹调度,规划、不动产登记等多部门联合会审,确认该房屋符合上述政策适用条件、现状符合国土空间管控要求,报经市政府同意后,严格按照房屋实地现状完成不动产首次登记,并依法核发不动产权证书。
该房屋未实施公共厕所建设,故依据实地勘测成果办理登记时,不能按公共厕所予以登记,仅可按实际商业用途登记。本次登记是针对历史遗留办证难题,严格执行自然资源部专项化解政策,经市级统筹会审同意后按现状核实办理不动产登记证,登记流程、政策适用均合法合规。
邵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