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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通正信息科技收取费用,多次违约拖延退款

时间:2026-10-27

涉及单位:合肥通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区: 安徽省,合肥市,包河区

投诉人:刘羽

被投诉人:合肥通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投诉请求

1. 责令被投诉人立即履行退款约定,向投诉人全额退还服务费、设备押金合计11000元;

2. 对被投诉人虚假宣传、前期不实承诺、额外收费、高价捆绑销售设备、设置不公平格式条款、恶意拖延退款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违法行为依法调查、责令整改并予以行政处罚;

3. 核查该公司注册地址是否为挂靠地址、有无实际经营场所;核查该注册地址下多家名称不同、经营范围一致的关联公司,是否属于一套人马多执照、换壳经营规避监管;

4. 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

事实与理由

2026年7月3日,我与合肥通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达成菜鸟驿站入驻代办服务约定并签署合作协议,向该公司支付服务费7000元、设备押金4000元,合计11000元。

合同约定:被投诉人需在30个工作日内,完成菜鸟驿站账号开通、快递网点对接、驿站落地全套代办服务,并配套交付合同列明的驿站设备物料。但该公司存在多项违约、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

1. 签约阶段虚假陈述、不实承诺:签约前工作人员承诺3000元开户定金可留存于本人账户,无需另行缴纳平台保证金;后续又改口要求单独缴纳保证金,前后说法矛盾,刻意隐瞒额外收费项目,误导我付费签约。

2. 未履行核心服务义务:收款后,该公司没有落实任何快递对接落地工作,仅提供少量联系方式,全部落地对接工作均要求我自行完成,承诺对接的多家快递资源并未实际落地,菜鸟驿站账号至今没有开通,核心服务完全没有履约。

3. 高价捆绑销售、不公平交易:强制将驿站代办服务和设备套餐捆绑售卖,配套设备(监控、货架、电子秤、巴枪等)市场实际价值仅一千余元,收费远高于市场正常价格;交付的巴枪为二手带磨损设备,高拍仪至今未交付,设备长期缺件,经多次催告仍不补齐。

4. 设置霸王、封口类不公平条款:协商退款阶段,对方出具的退款协议附带30000元高额违约金、禁止投诉、禁止网络发声等限制性条款,意图剥夺我法定维权权利,胁迫我放弃索赔。

5. 签署退款协议后反复违约、恶意拖延:为减少纠纷,我作出让步,和对方达成退款方案、签署退款协议。但协议到期后,对方屡次反悔,先后多次更改退款时间,以“款项筹备、系统维护”等理由无限期拖延,多次推翻已经约定好的退款节点,经我微信反复催告,仍拒绝按时退款,无履约诚意。

6. 注册地址存疑,疑似多壳经营:经查询,该公司登记注册地址下,存在多家公司名称不同、经营范围一致的同类驿站加盟咨询企业,疑似一套经营团队、多套营业执照,换壳经营规避监管;同时该注册地址无实际办公经营场所,属于挂靠地址。

该公司上述行为,属于《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规定的故意拖延、无理拒绝退款,虚假宣传、不公平交易等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本人已就该纠纷向合肥仲裁委员会提交仲裁申请,现同步向贵单位投诉,恳请依法核查处理,督促商家履行退款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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