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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农民承包地被征六年补偿未落实、数据被篡改、社保被剥夺

时间:2026-10-15

涉及单位: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人民正府及云湖桥镇人民政府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潭县

投诉人: 李新春,男,1965年3月3日出生,身份证号:43032119650303****,住湖南省湘潭县云湖桥镇北岸村上黑塘组247号,联系电话:1378623****。  

被投诉单位: 湘潭县云湖桥镇人民政府、湘潭县人民政府  

投诉事项:  

我是湘潭县云湖桥镇北岸村上黑塘组村民李新春。2020年G320项目征收我户承包地,至今六年,补偿安置未落实,土地数据被篡改,社保资格被剥夺。现将情况反映如下: 

一、同一块地四份材料四个数字,我从未签过字  (一)村上出示的《上黑塘组分户表》:5.84亩;  (二)我在镇拆迁指挥部现场拍摄的照片:6.05亩;  (三)县拆迁事务所出示的《集体土地拟征收安置协议书》:6.054亩;  

(四)镇政府2026年7月28日答复:6.26亩。  同一块地,四份材料,四个数字——5.84、6.05、6.054、6.26,相互矛盾。  

更严重的是:上述所有材料,我作为被征地户,从未到场、从未签字确认。2020年《征地现状确认书》《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上的签字,均由时任组长罗菊秋等人代签,我从未委托任何人代签。  

二、镇政府自认征收2.72亩,却只补2.13亩  镇政府2026年7月28日答复明确:"您户被征收了2.72亩,其中水田2.13亩,农村道路、坑塘水面、设施农用地(原猪场)、田埂等0.59亩。"  但补偿只按2.13亩核算,0.59亩补偿款去向不明。  

三、土地数据被系统性篡改,四套数据相互矛盾  我户确权证登记3.12亩。按征收2.72亩计算,应剩0.4亩。但二轮延包后,农业农村部系统显示我户仅剩0.97亩。  同一块地,出现四套数据:确权证3.12亩、延包合同0.97亩、延包系统2.26亩、卫星地块图3.12亩。  数据被改后,我户"人均耕地"被人为抬高,目的是使我户不符合"人均耕地0.1亩以下"的失地农民社保条件,剥夺我户社保资格。  

四、村干部代签延包上报材料,程序严重违法  我户土地承包数据被篡改,其根源在于村干部在涉及我户核心权益的文件上违法代签。具体情况如下:  

(一)代签事实: 时任村主任曾中明承认,其在涉及我户权益的"二轮延包农户上报材料"上进行了代签。  

(二)程序违法: 该代签行为未经我户任何授权,程序严重违法。  

(三)非法后果: 由此形成的所有土地数据(如0.97亩、2.26亩)以及后续所谓的"民主决议"(即镇政府声称的"调地会议"记录),均建立在非法程序之上,属于非法证据,依法应当予以排除。  

五、所谓"调地会议",是败诉后补造的  2022年,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2022)湘行终575号判决,责令湘潭县政府对我户补偿安置问题重新处理。  但判决后,镇政府才组织"调地会议":2021年6月15日、2022年11月25日、12月16日三次户主会议,声称"调"给我弯丘2.2亩、鲤鱼丘0.55亩。  

这些会议存在多处违法: 

 - 会议在县政府败诉后组织,未通知我参会;  - 现场到会仅十人,签字却有十二人,存在代签、补签; 

 - 2004年原始分田底册证明,全组土地已分配完毕,根本无机动田可调; 

 - 所谓"调"的地,是罗再梅、田书桃、罗冬高等人的承包地,早已确权到户。  

(2023)湘行终801号判决中,县政府当庭自认"2026年土地承包到期后重新发包"——足以证明"调地"纯属虚构。 

 六、征地程序严重违法  

(一)未批先占。 项目2020年9月发布拟征地公告即强行占地开工,2022年3月才取得用地批复。  (二)剥夺确认权。 2020年《征地现状确认书》《征收补偿安置协议书》,全程未通知我户到场签字,由时任组长罗菊秋等人代签。 

 (三)适用废止标准。 县政府2022年6月24日公告明确"按湘政发〔2021〕3号执行",但镇政府历次答复均适用已废止的湘政发〔2018〕5号,人为压低补偿。 

 七、项目承诺安置407人,至今未落实  项目《征收土地方案》载明:"需安置的农业人口407人,需安置劳动力285人,留地留物业安置310人,用地单位安置22人。"  但我和妻子作为被征地农民,至今未获社保安置,安置资金去向不明。  

八、省高院判决四年,镇政府七份答复拒不执行  2022年省高院判决后,镇政府四年间出具7份答复,一份比一份拖。2026年3月24日那份,干脆以《信访工作条例》为由不予受理,把征地补偿安置申请当成信访事项处理,规避法定职责。  

九、我的请求  

(一) 请督促湘潭县政府落实省高院(2022)湘行终575号判决,对我户2.72亩全部征收土地作出完整补偿安置;  

(二) 请核查我户土地承包数据被篡改问题,查明村干部代签责任,恢复原始数据;  

(三) 请落实我户失地农民社会保障;  

(四) 请查明0.59亩补偿款、猪场地上物补偿款、407人安置资金去向;  

(五) 请核查镇政府涉嫌数据造假、伪造证据问题。  我今年61岁,为这事跑了六年,连青苗补偿费都卡在村组上。

恳请媒体关注,给我一个公道 ,如有不实,原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投诉人:李新春  

2026年10 月 16日 

附:  1. 身份证复印件;  

2.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证》复印件;  

3. 二轮延包合同及位置信息图截图;  

4. 镇政府答复意见书复印件;  

5. 湖南省高院(2022)湘行终575号判决书复印件;  6. 卫星地块图截图;  

7. 村上分户表、镇指挥部照片、县拆迁事务所协议书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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