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22
涉及单位:卢峰镇人民政府及仲夏村相关干部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溆浦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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恳请督办溆浦县卢峰镇五年宅基地确权积案,落实领导现场督办事项
本人舒景,系怀化市溆浦县卢峰镇仲夏村村民。2021年卢峰镇与仲夏村发包争议土地给本人建房,并审批建房两证,导致被阻工及后续连续五年土地纠纷。因属地长期行政乱作为、不作为,导致本人宅基地权属纠纷积压五年未解决、领导现场督办事项严重逾期未落地,合法建房权益持续受损,相信政府建好房屋荒废五年无法入住,特此留言求助督办。
一、事件完整客观经过(有据可查)
2021年6月1日,卢峰镇及仲夏村干部将涉案集体土地发包给本人,用于回乡建房安置。2021年6月8日,卢峰镇为本人审批建房两证。
2021年6月29日,本人正常施工期间遭红远村舒友友恶意阻工,舒友友表示2015年其与仲夏村舒晓平置换了该土地,表示我村刘燕书记还亲自给他定界,承认该跨村置换行为。但刘燕书记却又只字未提将该地块发包给我建房,本次阻工直接造成本人近3万财物损失,自此,我们被动卷入两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两村土地权属纠纷彻底爆发并持续至今。
2021年7月1日卢峰镇时任揭健口头承诺:让本人先建房,再处理矛盾纠纷,表示本人是合法发包的,对方是非法买卖置换的,要让也是他让,无需理会7月1日村部签订的违法协议,承诺道路政府硬化共用,并为本人登记《土地确权纠错表》。本人基于政府信任,建好房屋,却荒废至今,无法入住。
2022年11 月25日,溆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官方土地权属图纸及认定文件,明确涉案争议土地归属仲夏村集体,无任何合法跨村置换依据。但卢峰镇政府4年未依法履职,未现场划定土地四至、完成确权登记,化解两村之间土地权属争议。导致舒友友自2023年开始违规占地行为持续,24年违法建筑成型固化,两村土地权属争议彻底僵持,无法自行化解。这3年,卢峰镇对违建无约谈,无立案,毫无监管。
2026年6月1日,溆浦县经管站出具书面正式认定,明确舒友友涉案跨村土地置换行为不具备合法性,无效。
2026年7月1日,卢峰镇才告知本人已对舒友友违建正式立案。
二、县级领导现场督办事项长期悬空未落实
2026年4月22号县政法委书记召开调度会议
现场参会人员有:国土局执法大队队长彭斌,派出所所长荆所,卢峰镇镇长刘掌让,经管站领导,司法局谢主任,法院相关领导,信访局局长等八大部门。
会议明确案件根源为:两村之间土地权属争议,四至不清,基层依法履职严重缺位导致。
杨书记原话表示:为什么这么简单的两村权属争议会拖5年,肯定是有问题的。
当场下达四项硬性督办任务:
1.现场还原打桩定界、办理土地确权证、依法化解两村权属争议;
2.依法处置2021年舒友友恶意阻工问题,依法保障合法财产权益;
3.依法认定舒友友买卖/置换集体土地违法、限期拆除无证违建;
4.倒查2021年至今各干部违法违纪失职线索追责。
表示本人确实受委屈了,要求卢峰镇1个月内书面回复处理。
————却因领导换届退休,卢峰镇至今已超时5个月未书面一一回复,甚至挪用25年9月23号信访旧件虚假办结市级12345政务工单、市级信访工单、虚假办结政法委四项督办诉求,为逃避责任,无视政法会议定性为简单的邻里纠纷,基层问题已无法属地化解,特申请省领导介入督办。
三、长期积案造成的实际困难与损失
一是官方土地确权结果长期不落地,五年未完成土地复界、确权登记,合法宅基地权属始终无法明确和保障;二是涉案违法建筑长期无处置方案、无整改时限,违规占地状态持续存在;三是镇村土地权属争议因属地不作为彻底僵持,矛盾长期无法化解;四是本人合法获批的宅基地无法正常使用,已完工的房屋主体荒废五年,无地打井,无法入住;五是2021年恶意阻工造成地基损毁、建材报废、返工维修等直接经济损失三万余元;六是本人多年来通过12345政务热线、信访等多个渠道反馈,均回复成立专班,却连基本认定跨村置换违法拖延五年,问题始终无实质性进展。
四、合理诉求(仅申请行政履职落实)
1. 恳请省委相关部门督办跟进,责令卢峰镇政府限期落实2026年4月政法委现场督办的全部工作要求,逐项核查整改,并向本人出具正式、完整的书面办理答复。
2. 督促属地严格依据2022年11月溆浦县自然资源局出具的官方土地权属图纸,现场完成打桩复界、划定土地四至,办理仲夏村集体土地确权证,彻底化解两村之间的土地权属争议。
3. 针对已成型的违规建筑,明确官方处置方案与整改时限,彻底破除五年权属僵局。
4. 督促属地彻底化解五年土地积案,依法保障本人合法审批的130平宅基地使用权及现场划清镇村发包给本人的7分土地,现场打桩明确四至界限。
5。卢峰镇陈慧平书记2026年3月27号会议明确表示:非常同情本人遭遇,房子不要有不要的解决方案,我们已经明确回复房子不敢要了,陈书记却至今无明确解决方案。
5.卢峰镇镇刘掌让镇长2026年7月15日当众道歉,表示:本人面临的宅基地荒废五年无法入住,确实存在镇村干部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不懂法违法造成这个后果,他代表卢峰镇向我道歉。我感谢刘镇长的担当直言,但房子相信政府建好却荒废五年,原本属于两村之间的集体土地纠纷,我们被动卷入,政府五年未主持公道,未依法履职,导致违建成型,合法宅基地权益至今受损,我和妈妈身心伤害已不可逆,口头的道歉对我们无意义,请政府拿出彻底的解决方案,并书面正面回复才是真正的担当。由衷感谢。
本人留存全套佐证材料,包含土地发包记录、建房审批手续、自然资源局确权图纸、经管站认定文书、领导现场督办记录、阻工影像资料、经济损失凭证、音视频记录等,可随时配合上级部门核查、提交原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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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们非常重视,现将有关情况回复如下:
经查,关于“恳请督办溆浦县卢峰镇五年宅基地确权积案,落实领导现场督办事项”问题:收悉诉求后,我镇高度重视,第一时间组织开展调查核实。关于四项诉求:1.定界土地确权的问题,由于现在土地原始样貌已经改变,无法进行四至定界,待舒友友房屋违建平台依法处置后,才能开展定界工作。2.恶意阻工的问题,2026年4月24日县公安部门已经受理,作出不予立案处理。3.土地置换、限期拆除违建的问题,经县农村经营服务站核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第三十三条“承包方之间为方便耕种或者各自需要,可以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并向发包方备案”之规定,承包方之间只能对“属于同一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承包经营权进行互换,跨村的承包地互换从根本上违反了法律对互换主体资格的强制性要求。县农村经营服务站对舒友友、舒晓平双方私下达成的口头置换协议不予认可。2026年6月,卢峰镇政府通过电话、微信多次告知舒友友将对及其违建进行立案,通知其回家接受处理,但其以在外务工不方便回来为由未回家接受处理。6月30日镇执法大队两名工作人员赴江苏向舒友友当面送达《立案通知书》,7月13日镇执法大队通过邮寄方式向舒友友下达《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舒友友7月16日向溆浦县卢峰镇人民政府寄回回执并附相关申诉材料。8月中旬舒友友向溆浦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目前正在走行政复议程序。4.倒查干部失职违纪的问题,2024年9月14日卢峰镇纪委对相关镇村干部已给予了相应的处分。若您认为还有干部失职违纪问题,可向纪检部门反映。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祝您事事顺心!
溆浦县卢峰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0日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转相关部门核查、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