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5
涉及单位:平江县政府、平江县加义镇政府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平江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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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我与周名新全额垫资完成加义镇落鼓村一段村道硬化工程并交付使用,但工程款被拖欠至今长达12年。该欠款经平江县人民法院安定法庭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核定欠款总额18万元,约定分六期、每年春节前各支付3万元。现首期还款期限已届满,落鼓村委会拒不履约、分文未付。
针对我方维权,投诉。加义镇政府以“项目未立项报备、村集体无收入,仅作督促”敷衍推诿。目前我方已通过司法途径维权,法院已依法冻结落鼓村集体账号,但村账户无任何资金可供执行,债务依旧无法清偿。我方坚决不予认可相关推诿说辞。案涉项目未报备系往届村委履职疏漏,属村级行政遗留问题,与施工方无关,不能以此转嫁责任、拖欠我方血汗工程款。18万元欠款拖延十二年,镇政府长期仅口头督促、无实质处置方案,是典型履职不作为。该道路已长期服务村民、惠及村集体,村委享受工程红利却拒不偿债,严重不公。
鉴于落鼓村委会自认无偿还能力,现郑重要求加义镇政府落实属地主体责任,摒弃空泛督促,通过镇级统筹垫付、分期代偿等方式清偿该笔司法确认债务,明确资金来源、还款时限及完整清偿方案,并出具正式书面答复,我方不接受任何敷衍、拖延式回复。
投诉人:陈文元、周名新
2026年9月15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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