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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要求退费15280元

时间:2026-09-14

涉及单位: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投诉人陈*月(本人母亲)因配音课程培训服务纠纷,于2026年6月,湖南炳坤律师事务所诱导先后签订两份《民事委托代理合同》,累计支付款项15280元。投诉人认为该所在服务中存在多项违反《律师法》及执业管理规定的违规收费、违规执业行为:

一、虚构名目收费。签约前将1680元称为“垫付起诉费”“案件登记费”,合同中却写作“风险费”,名目前后不一,且案件至今未立案,律所从未向法院代缴,也提供不出任何缴费票据。

二、违规超收保全费。收取5600元“财产保全费”,超过《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的5000元上限,且财产保全申请从未向法院提交,服务未实际开展。

三、律师费违规由第三方代收。合同约定费用只能付至律所对公账户,但8000元律师费及1680元均被引导支付至“锦雅阁文化传媒工作室”等个体工商户账户,违反律所统一收费的强制性规定。

四、业务员冒充执业律师对接案件,伪造入账截图、夸大承诺“全款退回”,以虚假退款案例诱导签约付费。

五、合同设置“解除委托不退费”“恶意投诉违约金2万元”等霸王条款,排除委托人法定任意解除权

六、指导投诉人绕过微信、支付宝反诈风险提示完成付款,涉嫌规避资金安全监管。

七、投诉人已于8月发出解除委托通知要求全额退款,该所拒不处理、一味推诿,案件至今未立案、无案号,无实质进展。

八、多次以《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退一赔三”可获得巨额赔偿为诱饵诱导付费。

投诉请求:调查该所违规行为并依法处理,督促退还全部款项15280元,并将处理结果反馈投诉人。

详细资料会邮件发送至ts@v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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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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