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9-12
涉及单位:深圳北方物业湖南分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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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深圳市北方物业(御文雅苑二期)多项不作为、存在重大安全隐患
投诉人:文玲
被投诉人:深圳市北方物业管理有限公司(长沙鑫远·御文雅苑二期物业服务中心)
投诉请求:
1. 责令物业就2018年实际交付A03车位、制作A03标识牌的事实出具书面证明,配合车位纠纷调查;
2. 责令物业限期公示历年公共收益收支明细;
3. 责令物业整改消防隐患、监控室无人值班、车辆被堵、楼上倒水、绿化裸露等问题;
4. 对物业长期不作为、拒不出证的行为依法查处。
事实与理由:
本人是御文雅苑二期业主。2022年以前物业费一直预存预交,从未拖欠。停交物业费唯一原因,是物业在车位问题上存在重大过错,且多项服务严重不达标。
一、车位管理重大过错,拒不出证
2018年本人购车位,合同写003,实际交付并确认的是A03。物业复印合同、发票,派保安核对照片视频,制作悬挂A03标识牌,本人使用近8年,物业一直默认并收取管理费。现开发商承认该车位是无障碍车位(依法禁售),物业却与开发商互相推诿,拒绝出具挂牌和核对的书面记录,配合隐瞒违规事实。
二、消防安全隐患严重,监控室无人值班
长期只有一个人值班,小区发生过腊肉起火、电动车起火等火灾事件;消防通道长期被电动车占用;监控室经常无人值班,存在重大安全漏洞;车位堵路长期存在,物业未有效管理。以上均属物业安全保障义务履行严重不到位。
三、日常管理失职
楼上住户长期向本人车辆倒水,物业未制止;小区绿化裸露、养护缺失;公共区域管理混乱。
四、公共收益长期未公示
物业2017年接手至今,从未公示公共收益。电梯广告、饮水机、充电桩等收入属业主共有。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二条,物业应定期公示。请求将此作为服务重大瑕疵依据,在核定物业费时予以充分考虑。
五、停交物业费有正当理由
本人并非恶意欠费,2022年前一直诚信预交预存。停交因物业在车位管理上存在重大过错,导致本人车位权利无法保障。本人多次表示“车位问题解决,物业费一分不少”,物业始终不解决。物业自身存在重大过错时,依法不应支持违约金主张。
综上,物业存在多项服务瑕疵及重大安全隐患,恳请贵局依法查处,责令限期整改、公示公共收益、出具车位相关证明,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投诉人:文玲
2026年9月12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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