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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仁安律师事务所执业履职存在问题,要求解除委托并退还律师费

时间:2026-09-11

涉及单位:湖南仁安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本人为外地当事人,委托湖南仁安律师事务所代理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案件,支付律师费共计4000元。

1、签约前我已如实告知债务人已经去世,承办人员口头告知拿回钱款几率很大,诱导我付费委托,违反律师不得对案件结果作出承诺的执业规定。

2、律所将已经死亡的债务人列为被告提交立案,被法院不予受理。起诉已死亡自然人属于民事诉讼基础常识错误,律所辩称属于诉讼路径试错,我不认可。

3、委托合同约定律所协助调取继承人身份信息。我已提供继承人姓名、家庭住址全部线索,但律所称没有身份证号就无法调取户籍信息,拒绝履行合同核心义务。依据律师查询人口信息相关规范,在无法获取身份证号时,凭姓名+住址律师可持调查令查询甄别,该工作属于律师执业范畴,不应将取证障碍转嫁给委托人。

4、收取4000元全套律师费,签约时未告知其中600元为调解费且一经完成不予退还,发生纠纷后才单方面拆分费用。

5、案件沟通期间,经办人员曾主动提出退款,后续又改口推诿。

现律所核算仅愿意退还439元,该结果严重不合理。我要求解除委托代理关系,退还相应律师费。恳请司法行政部门介入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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