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举报湖南平超宏律所安排无证人员冒充律师办案,请求天心区司法局依法履行监管职责

时间:2026-09-09

涉及单位: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本人于 8 月 31 日通过 EMS 邮寄书面举报材料至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举报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安排无律师执业证的工作人员,对外以律师身份承办案件,涉嫌非法执业。

天心区司法局收到举报材料后,将该案件转交长沙市律师协会处理。本人愿意配合律协开展行业调查与双方调解工作,但需要说明:无资质人员冒充律师办案,属于《律师法》规定的行政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权限归司法局,律协仅有行业自律权限,无权作出行政处罚。

现提出诉求:

1. 请求天心区司法局全程监督长沙市律师协会本次调查全过程;

2. 如果调查查实存在无证人员冒充律师办案,请律协将相关线索移交天心区司法局,依法启动行政立案调查;

3. 督促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妥善处理服务费退费纠纷;

4. 向本人书面反馈案件调查进展。

补充情况:律所仅提出 400 元退款方案,该方案本人无法接受。调解不能终止对非法执业问题的核查,即便后续达成调解,本人不会放弃追究相关行政违法的权利。

全套完整证据材料已发送至湘问投诉直通车邮箱ts@voc.com.cn,供办案单位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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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天心区委网信办 2026-09-30 17:42:24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天心区司法局已联系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立即自查,并建议其与您协商处理。关于您要求湖南平超宏律师事务所退还费用的诉求,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协商、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2026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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