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凤凰古城5A景点非法行医,售卖假药!

时间:2026-09-02

涉及单位:民宿、旅行社、非法行医人员

地区: 湖南省,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凤凰县

前2封投诉信请作废!以此投诉信为准!给您工作带来的不便,请见谅!

2026 年 8 月 27—29 日,投诉人入住凤凰古城筑梦映月民宿。该民宿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向投诉人推销 “苗人谷一日游” 并当场收取团费 210 元。8 月 28 日,民宿指定的旅行社导游带团期间,先以景区内 “免费苗医出诊” 诱导投诉人购买 1980 元 “苗药”;后带至 “苗阿婆” 购物网点,虚构 “政府投资、政府扶持” 背景误导消费。 经查实:①“苗阿婆” 为自然人独资企业,无政府投资或扶持背景;②“苗医” 点位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人员无医师资质,所售 “苗药” 无药品批准文号,属 “三无” 假药;③涉事民宿无旅行社经营资质,超范围开展旅游业务。 综上,民宿、旅行社、售药点位三方串通,形成 “前端揽客 — 中途诱导 — 终端售假” 的标准化欺诈链条,以团伙模式长期批量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旅游市场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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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法事实与法律依据

(一)民宿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

• 违法事实:未取得旅行社经营许可,擅自招徕销售旅游产品并收费,超出核准经营范围。

• 违反法条:《旅游法》第二十八条、《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第三条

• 处罚依据:《旅游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对有关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二)旅行社违规指定购物场所牟取不正当利益

• 违法事实:违规指定具体购物场所,与购物点串通收取回扣、人头费等不正当利益,配合虚假宣传误导消费。

• 违反法条:《旅游法》第三十五条第一款、第二款

• 处罚依据:《旅游法》第九十八条: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责令停业整顿,并处三万元以上三十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三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员,没收违法所得,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并暂扣或者吊销导游证。

(三)虚假宣传误导消费,构成消费欺诈

• 违法事实:虚构 “政府投资、政府扶持” 背景,以政府公信力为商业主体背书,诱导游客作出错误消费决策。

• 违反法条:《旅游法》第三十二条、《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条第一款、《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九条第一款

• 处罚依据:

1. 《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一项: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五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对直接责任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2. 《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五条: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一百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罚款,可以并处吊销营业执照。

(四)非法行医、销售 “三无” 假药

• 违法事实: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无医师执业资质擅自开展诊疗活动;销售无药品批准文号的假药。

• 违反法条:《医师法》第十三条第四款、《药品管理法》第五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八条第一款及第二款第二项

• 处罚依据:

1. 《医师法》第五十九条:责令停止非法执业活动,没收违法所得和药品、医疗器械,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违法所得不足一万元的,按一万元计算。

2. 《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五条:责令关闭,没收违法销售的药品和违法所得,并处违法销售药品货值金额十五倍以上三十倍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不足十万元的,按十万元计算。

3. 涉案金额及危害后果达刑事立案标准的,依据《刑法》第三百三十六条非法行医罪、第一百四十一条生产、销售假药罪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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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请求

为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旅游市场秩序,保障凤凰文旅产业健康发展,提出以下请求:

一、民事赔偿

1. 民宿无证经营旅游服务构成消费欺诈,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责令退还团费 210 元,支付三倍赔偿 630 元,合计 840 元。

2. 销售假药行为,依据《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四条第三款,责令退还药费 1980 元,支付价款十倍赔偿金 19800 元,合计 21780 元。 以上两项共计 22620 元。

二、行政监管

1. 请凤凰县文化旅游广电局查处涉事民宿无证经营旅行社业务、涉事旅行社违规指定购物场所及虚假宣传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2. 请凤凰县卫生健康局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取缔苗人谷景区内非法行医点位,查处无证销售假药行为,没收违法药品及全部违法所得。

3. 请各监管部门全面核查该串通欺诈团伙的存续时间、累计涉案金额、受害消费者数量,依法从严处置;涉嫌刑事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立案侦查。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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