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25
涉及单位:长沙市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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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控告人
一、被控告单位: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对外经营别称:谨其高级律所、锦旗高级律所)
负责人:阳贤勇
注册地址: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璟麟国际广场
成立日期:2025年01月23日,注册资本:32万元
转账凭证佐证:本人支付账单商户全称登记为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商品备注名称为「谨其高级律所(锦旗高级律所)」
二、涉案被控自然人:
1、业务总对接人员:祁峰、林歌、吴主任、郝云、张法务、林伊、孙金、王永泰(该所线上业务负责人昵称)
2、案件专属法务经办人:祁峰、林歌
3、律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阳贤勇
4、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全体法务、业务经办人员
备注:控告人个人无权限调取司法系统内该律所全部在册执业律师备案档案,恳请办案公安机关依职权向长沙市司法局、湖南省律师协会调取该机构全部登记人员信息,追加全部涉案责任人。
控告请求
1、请求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对外招牌锦其高级律所)、负责人阳贤勇、业务人员祁峰、林歌及全所业务工作人员,假借债权追偿、债务人财产调查法律服务,虚构办案进度、承诺查无财产则全额退费,分阶段连环诱导控告人缴费,该行为已涉嫌*骗罪;
2、判令被控告单位及全部涉案人员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全额退还本人全部被骗资金:两笔基础案件服务费各800元合计1600元、债务人财产专项调查费3200元,合计人民币肆仟捌佰元整(¥4800.00);
3、依法追究该律所负责人阳贤勇、经办人祁峰、林歌及涉案全部人员刑事法律责任,协助控告人全额追回经济损失。
事实与理由
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工商登记负责人为阳贤勇,该律所对外经营宣传、收款页面使用别名「锦其高级律所/谨其高级律所」,本人微信转账付款记录清晰载明:商户全称: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商品名称标注:谨其高级律所,可直接佐证收款主体为该律所。
该所工作人员祁峰、林歌及全所业务团队,在网络平台大肆推广债权欠款追偿、债务催收法律服务,对外宣称回款成功率极高,并明确收费模式:单起债权追偿案件先行缴纳基础服务费800元,后续欠款成功追回后,再按照实际回款总额5%—10%抽取佣金,未能追回欠款则不再计收任何提成费用。
控告人因自有对外债权无法自行追讨,出于对注册律师事务所专业资质的信赖,委托该律所处理第一笔债权追偿案件,并于2026年2月6日14:52:43,通过微信零钱向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支付首笔基础服务费800元,交易单号:4200003084202602067749006441。
该笔费用缴纳完成后,经办人祁峰、林歌仅开展资料收集、线上简单对接等表层工作,沟通期间多次作出虚假确定性承诺,反复告知案件推进顺利、欠款可以全额追回,刻意营造律所正在全力推进案件、回款前景明朗的假象,以此进一步获取本人信任。
在首笔委托案件尚未出现任何回款、实质性追偿工作并未落地执行的情况下,祁峰、林歌等工作人员继续依托前期虚构的案件进展向好的说辞连环诱导,劝说我追加委托第二笔债权追偿案件,再次要求缴纳基础服务费800元。本人被该律所刻意制造的办案顺利假象误导,再次向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支付第二笔800元服务费,两笔基础服务费累计1600元。
后续,上述经办人员又向我推介债务人财产专项调查业务,服务内容为全面查询债务人名下房产、车辆、银行存款、股权等可强制执行资产,并且双方明确约定:本人缴纳财产调查专项费用3200元,若经该律所调查后,无法查到债务人名下任何可供执行的有效财产,该3200元调查费必须全额退还控告人。
基于迫切回款诉求以及前期对该律所的信任,我按要求另行支付财产调查费3200元。
三笔全部款项缴纳完毕之后,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阳贤勇、经办人祁峰、林歌完全未履行委托服务约定:
两笔债权追偿委托业务长期搁置,该律所自始至终没有开展律师函寄送、债务协商谈判、法院立案起诉、强制执行申请等任意一项实质性维权操作,全程无案件进度反馈、无催收实操记录、未产生任何回款成果;
我另行付费的财产调查项目,该律所最终核查完毕,确认债务人名下无任何可供执行的财产,依照事前约定,此种情形下3200元调查费应当全额返还本人。
后续我多次主动联系祁峰、林歌律所负责人阳贤勇,要求对方要么继续履行委托义务推进追偿工作,要么履行退费承诺返还3200元调查费,该律所却一再推诿拖延、刻意回避沟通,既拒不履约办案,也拒绝兑现退费约定。
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对外名称锦旗高级律所)、负责人阳贤勇、业务人员祁峰、林歌主观上存在非法占有本人服务费的直接故意;客观上依靠浅层资料对接伪造办案履职表象,虚构案件推进进度、订立虚假退费承诺,分步骤连环诱骗本人支付三笔款项,收款后拒不履行合同义务、拒不兑现退费约定,直接造成控告人经济损失合计4800元,其行为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诈骗罪构成要件。
本人个人无权调取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司法备案在册全部执业律师、工作人员完整登记资料,特此申请办案公安机关,依法向长沙市司法局、湖南省律师协会调取该律所全部注册人员名册,追加全部相关责任人员。
为维护个人合法财产权益,打击假借律师事务所名义实施的*骗违法行为,本人特依法提交本刑事控告书,恳请公安机关查清案件全部事实,对湖南谨其律师事务所、负责人阳贤勇及全部涉案工作人员立案侦查,依法惩处违法犯罪行为,并协助本人追回全部经济损失。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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