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7
涉及单位:省卫健委、省医保局、公安局(户口登记)、省纪委等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祁东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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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2021 年中央印发《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以来,三孩政策落地实施,不少家庭按政策生育三孩。时至今日,政策实施已五年,部分家庭因客观、意外等情况面临四孩生育。目前国家层面已取消社会抚养费,将入户、入学、入职与生育情况脱钩,但省级配套政策尚未对四孩生育相关待遇予以明确,各地答复口径较为模糊。现实中出现部分家庭计划生育四孩,但无法办理生育登记,住院分娩、育儿补贴等待遇也无法享受的情况。
结合我省现行政策,我想咨询以下 5 个问题:
1.夫妻已正常生育三个子女,现意外怀孕第四孩,是否可以办理生育服务登记(准生证)?
2.四孩住院分娩,能否享受湖南省现行生育医疗相关优惠政策,是否可以执行分娩零自费待遇?
3.四孩出生后,能否正常办理落户上户口?
4.四孩是否可以申领湖南省育儿补贴(每孩每年 3600 元,共计可领 10800 元)?
5.如果是机关、国企、事业单位编制内工作人员,生育四孩,是否会受到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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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友,您好!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关于落实生育登记制度的通知》湘卫人口家庭发〔2022〕1号,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生育登记适用对象,符合法定生育条件生育子女的夫妻,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实行生育登记。
1.夫妻双方或一方户籍在本省。
2.夫妻双方户籍均不在本省,在本省居住1个月以上的。
夫妻可在生育前进行生育登记,也可在生育后补登,其中双方符合结婚登记条件非婚生育的,可在办理结婚证后进行补登。
提倡孕前或者孕早期三个月内办理生育登记。
根据湖南省卫生健康委 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的《湖南省育儿补贴制度实施细则》的通知,目前湖南省育儿补贴只对《湖南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育儿补贴只对生育一孩、二孩、三孩。
祁东县卫生健康局
2026.8.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