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14
涉及单位:湖南望华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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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此前花费两千余元购买短视频制作推广网课课程,授课商家仅发送几段零散短视频,未开展任何授课、实操指导、账号运营等实质性服务。我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维权后,工商局核查确认涉事商家已经失联,无法联系处置纠纷。
此后湖南望华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刘亚涛频繁主动发消息招揽我的维权案件。委托缴费之前,我已经明确告知对方工商局找不到涉案公司,维权难度极大,但对方接连作出多项确定性违规承诺诱导我付费:
工商局找不到涉案商家,不代表他们找不到;律所 没有把握的案件不会承接,让我完全放心;
600 元服务费仅为我先行垫付,最终全部由败诉的被告承担,我无需承担这笔费用;
郑重承诺:案件败诉、无法追回欠款,就给我全额退还 600 元律师费。
凭借上述一系列承诺,我信任该律所专业能力,向湖南望华律师事务所对公账户转账 600 元,将维权案件全权委托该所处理。
缴费之后长达数月,案件始终停滞,系统状态一直显示 “协调中”,没有立案、调解、追偿欠款的任何实质性进展;
立案起诉前,核查被告公司是否存续、是否注销是诉讼最基础的前置工作,该所全程未开展工商尽职调查工作,直至法院主动致电通知我:涉事公司早已办理注销,诉讼主体灭失,案件无法立案,只能撤诉,委托维权追回欠款的全部目的彻底落空,等同于案件实际败诉。
案件无法推进后,我在律所服务群内索要解决方案、依照当初 “败诉退费” 的约定申请全额退还服务费,对方全程回避退费诉求,不断推诿扯皮:反复要求我个人自费调取工商档案,还指引我去淘宝花钱购买线上调档服务,把本该由律所承担的基础办案义务全部转嫁给我个人;
我明确表示不再信任该所,正式提出退费诉求后,对方开始不回复消息;直至我告知将要向长沙市司法局、律师协会正式投诉维权,对方才勉强恢复沟通,依旧一味逼迫我自费调档,拒不履行当初败诉退费的承诺、拒绝协商退款。我的诉求要求对方全额退款并道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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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回复如下:
针对您反映的问题,天心区司法局已联系湖南望华律师事务所立即自查,并建议其与您协商处理。关于您要求湖南望华律师事务所退还费用的诉求,根据《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属于因法律服务产生的民事纠纷,建议您通过协商、诉讼等法定途径解决。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支持、监督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2026年8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