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07
涉及单位:惠宜选长沙仓
地区: 江苏省,徐州市,新沂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举报人联系电话:131****8285
被举报单位:惠宜选长沙仓(长沙平安金霞仓库)
经营地址:长沙市开福区湘江北路一段112号
联系电话:188****2401 王蜜
举报请求
1.责令被举报单位按照长沙市现行小时最低工资标准22元/小时,向本人一次性结清拖欠劳动报酬;本人合计工作时长116.5小时,依法应当结算工资合计2563元;查处该单位计薪标准低于法定最低工资标准、员工离职拒不结清工资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予以处置。
2.责令被举报单位为本人补缴2026‑07‑24至2026‑08‑04期间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五项社会保险,补缴金额以社保经办机构核算为准。
3.责令被举报单位为本人补缴2026‑07‑24至2026‑08‑04期间住房公积金,缴存标准按照长沙市住房公积金相关政策核算。
4.恳请职能部门对该仓库开展全面核查,核查全体在岗员工社保、公积金参保缴存情况,对该单位不给员工缴纳五险一金的违法行为依法作出处理,督促企业完成全员整改,保护仓库全体劳动者合法权益。
事实与理由
本人于2026年7月24日入职惠宜选长沙仓(平安金霞仓库),岗位为分拣员,2026年8月4日办理离职。
入职时仓库经理承诺,入职第一个月为熟练期,最低按照20元/小时计发工资,而长沙最新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为22元/小时。
本人7月份累计工作73.5小时,8月份累计工作43小时,合计工作时长116.5小时。在本人离职之后,该单位拒不依法结清全部劳动报酬,并且明确告知不会按照法律规定标准给我结算工资。
该单位无视劳动法律规定,不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以及住房公积金,严重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相关法律依据
1. 劳社部发〔2005〕12号《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劳动者受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劳动,属于事实劳动关系。
2. 《湖南省工资支付监督管理办法》,劳动关系终止,用人单位应当一次性结清劳动者全部工资。
3. 《最低工资规定》,用人单位支付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法定小时最低工资标准。
4.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五十八条,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起三十日内为职工办理社保参保登记。
5.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三十八条,单位录用职工应当办理公积金缴存登记,拒不缴存的可责令限期缴存。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