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8-06
涉及单位:娄底市住建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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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娄底市住建局不依法履职、纵容房企违规销售的投诉举报信
尊敬的上级主管部门领导:
本人童程,现就娄底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以下简称“娄底市住建局”)在处理娄底市鹏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鹏泰公司”)违规销售问题中,存在不依法履职、敷衍塞责的严重行政不作为问题,向贵职能部门进行实名投诉举报,恳请依法督促纠正。
2007年12月,本人在购买鹏泰公司未竣工的鹏泰国际A1213号房屋时,该公司以“以租代购”模式,通过关联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经营协议书》并出具《合作经营承诺书》兜底收益,将房屋销售与长期返租深度绑定。该行为属于《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明令禁止的变相售后包租销售未竣工商品房行为。
2026年4月,本人向娄底市住建局实名举报。但该局于6月12日出具的《依法履职事项答复意见书》存在严重错误:一是刻意割裂鹏泰公司与关联企业的客观事实,无视同一实际控制人及开发商担保收益的证据,否认变相售后包租事实;二是机械适用《行政处罚法》时效规定,无视该违法捆绑销售行为持续至2025年底的关键事实,错误认定超过追责时效。
娄底市住建局面对证据确凿的违法事实拒不查处,出具不实答复,严重损害了行政机关的公信力与购房群众的合法权益。恳请贵部门依法履行监督职责,责令娄底市住建局纠正错误答复,重新全面立案调查鹏泰公司的违法行为,并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切实维护房地产市场的法治秩序。
投诉举报人:童程
联系电话:131****0462
2026年8月6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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