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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同县人民医院清创缝合术操作不规范的投诉书

时间:2026-08-05

涉及单位:会同县人民医院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会同县

投诉人:伍红艳

身份证号:433029********0823

联系电话:181****9574

现住址:湖南省怀化市

被投诉单位:医院

涉事科室:神经创伤介入血管外科

接诊医师:

一、投诉事由

本人因外伤前往该院进行清创缝合治疗,该院医务人员严重违反外科清创诊疗操作规范,对创口肉眼可见沙粒异物未彻底清除、未充分探查冲洗的情况下直接予以缝合;同时对就诊时存在的可疑病情未进一步检查、未明确诊断、未给予任何处置。因医院诊疗操作极不规范、存在明显医疗疏漏,导致伤口继发异常,最终必须进行二期清创缝合,给本人造成身体损伤、持续疼痛、额外医疗费用、误工及身心损害,现正式向贵单位投诉。

二、事实经过

2826年8月3日,本人因外伤前往怀化市会同县人命医院就诊,接诊医生对本人伤口行清创缝合手术。

在本次诊疗过程中,医方存在两处严重违规行为:

1. 清创缝合严重不规范,创口遗留肉眼可见沙粒异物强行缝合

术中医生未按照《外科清创缝合操作规范》要求,未对创面进行细致探查、未彻底冲洗清除异物。创口内存在肉眼清晰可见的沙粒杂质,属于浅表可视异物,完全具备当场清除条件,但医务人员未予清理,直接缝合皮肤。属于典型的清创不到位、违规缝合。

2. 存在可疑病情但不确诊、不检查、不处理,延误诊疗

就诊当时本人多次说手部也有疼痛,存在异常情况,存在病情可疑指征,但接诊医生未做进一步排查、未完善相关检查、未明确诊断,也未告知风险、未给予任何对症处理及随访建议,未尽基本诊疗义务。

三、违规造成的损害后果

因该院上述清创不彻底、异物残留、漏查漏治的违规医疗行为,伤口缝合后出现异常反应,无法正常一期愈合,最终被迫进行二期清创缝合手术。

本次违规诊疗直接造成本人多项损害:

1. 伤口二次损伤、愈合周期大幅延长,身体持续疼痛、不适;

2. 产生二次手术、药品、检查等额外医疗费用;

3. 造成误工、生活不便、身心焦虑等精神与生活损害;

4. 一次可完成的常规清创手术,因医院操作不规范演变为二次创伤治疗,属于完全可避免的医疗损害。

四、违规定性(医疗规范依据)

根据国家外科临床诊疗规范:外伤清创必须彻底清除创面泥沙、异物、污物,确认创面干净后方可缝合;对存在可疑病情、异常体征必须完善排查、明确诊断或告知风险。

本次医方:可视异物不清除、违规缝合、可疑病情不处置、未尽诊疗注意义务,属于明确的医疗操作不规范、诊疗失职,与本人二期缝合、身体损害存在直接因果关系。

五、投诉请求

1. 请求怀化市卫生健康局依法立案调查本次诊疗行为,认定该院及涉事医师存在诊疗操作不规范、未尽医疗义务的违规事实;

2. 对涉事医院、涉事医务人员的违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查处、通报、整改教育;

3. 依法组织医疗纠纷行政调解,判令医院承担因其违规操作给我造成的二次手术费、误工费、后续治疗费、身心损害补偿;

4. 书面向我反馈调查结果、处罚结果及整改情况。

六、附件证据清单

1.清创缝合记录、缴费凭证、出院记录

2. 伤口异物残留照片、就诊及术后伤情资料

3. 二期缝合就诊记录、检查报告、费用票据(目前还在住院治疗,可出院后补充)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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