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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昌旭律所文书存在重大错误,协商退费扣费标准不合

时间:2026-07-31

涉及单位: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本人与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先后签订两份《委托服务协议》,每份服务费800元,合计支付1600元,委托内容包含法律咨询、起草民事起诉状、指导线上立案、证据整理等法律服务。

该律所交付起草的民事起诉状存在当事人主体关键信息错误,文书不满足法院立案条件,法院驳回无法正常使用,属于重大履职过错,合同约定的核心服务目的未能实现。

同时两份协议存在多处不合理格式条款:

1、协议约定:甲方单方面解除合同、自行和解撤诉等情形,视为乙方完全履行义务、服务费不予退还。该条款单方面免除乙方服务过错责任,加重委托人责任;

2、协议第六条明确约定: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应当结合实际产生服务内容相应扣减费用、退还剩余款项。现双方协商解除委托,该律所仅同意退还总费用20%,无法提供合理工作量明细、扣费依据,扣费标准明显不公平。

另知悉,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目前正处于停业整改阶段,在停业期间仍然对外承接法律服务业务,属于违规开展经营活动。

诉求:恳请平台协调处置,要求湖南昌旭律师事务所按照合同第六条约定据实结算,合理退还剩余服务费,并将该律所停业期间违规接单的线索移交司法行政主管部门核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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