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中通快递公司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时间:2026-07-30

涉及单位:中通快递公司、娄底市邮政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市本级

根据《快递市场管理办法》(交通运输部2023年第22号令,2024年3月1日起施行),该《办法》进一步细化了送货上门的要求,其中第二十八条规定:经营快递业务的企业未经用户同意,不得代为确认收到快件,不得擅自将快件投递到智能快件箱、快递服务站等快递末端服务设施。

事实如下:

1、收件地址明确写了不要放驿站!

2、中通快递公司多次将本人快递擅自放入驿站!

3、本人主动与快递员沟通为何将生鲜水果擅自放入驿站,高温天气生鲜水果容易腐烂变质,快递员说放入驿站是“正常操作”,让消费者去找商家解决,随便投诉!

4、快递公司和快递员无视法律法规,将违法违规视为“正常操作”,肆无忌惮的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违法违规还理直气壮!简直是倒反天罡!

5、中通快递公司为了掩盖其擅自将快递放入驿站的违法违规行为,竟然谎称快递丢失,其快递员之后又说快递在驿站、并未丢失,是快递公司为了完成“工单”才说快递丢失,快递公司恶意欺骗和愚弄消费者!(有通话录音证据)

6、快递公司及快递员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已成为行业普遍现象!监管部门形同虚设!有何存在的意义!快递行业如此乱像,邮政监管部门负有不可推卸的责任!

7、请邮政监管部门依法履职,对中通快递公司的违法违规行为依法严肃处理!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