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30
涉及单位:盘古乡政府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沅陵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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沅陵县盘古乡风电项目征收土纠纷工作不负责,把我家自留地画给别人林地里。导致我家征地款记在别人户头上。我要回我家自留地征地款。盘古乡孙家组村民和盘古村村委已证明那块0.5亩自留地是孙富林我父亲本人的,后政府通过各家各户走访也确认风电开发那块自留地是孙富林的。此纠纷找各种理由不解决,工作不负责。还要我证明2009年林地证上盘古乡政府的林地确权错误。乡政府林地确权错误为什么要我证明,我只能证明那块地的确是孙富林的。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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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富林先生:
您于2026年7月30日所反映沅陵县盘古乡风电项目征收土地的情况,现回复如下:
沅陵县盘古风电项目土地征收工作,是由沅陵县自然资源局受县人民政府委托依法按程序进行的。该项目的升压站土地征收涉及盘古乡盘古村孙家组的农户,征收的面积是凭林权证核算的,您所反映的0.5亩自留地您没有权属证明,该地权属是确认在村民孙启信户下的。为此,盘古乡人民政府多次组织工作专班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其结果只能证明您耕种过该地块,无法证明该地块分给了您使用。
您反映的问题属权属纠纷问题,建议您通过司法程序解决。
盘古乡人民政府
2026年7月31日
尊敬的网友:
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已转交盘古乡人民政府进行核处。
沅陵县委网信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