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9
涉及单位:住建部门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长沙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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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是二六届应届本人是20二六届应届毕业生,来长沙工作,进行一个租房,地址在长沙县泉塘广粤新苑21栋1单元2603–1,我和房东沟通,房东说提前退出十到15天,通知他就行。当时并没有嘴上跟我介绍,就是退租之后要自己负责房屋的一个转租,并且如果没有找到转租者,要把我的押金全并且如果没有找到转租者,要把我的押金全额压下。查询总共目前总共是交了850元的房屋租金,加上850元的押金,加上300的卫生费,加上720的物业费。然后物业费我还剩下360元没有交。房东说必须要我把剩下的360元物业费交完以后再进行一个转住房东说必须要我把剩下的360元物业费交完以后再进行一个转租流程。但是我现在没有房东的信息没有但是我现在没有房东的信息,没有房东,他们这边公司但是我现在没有房东的信息,没有房东,他们这边公司的一个信息。同时也没有平台的一个保证。所以我现在害怕,我如果把这360元也交过去,到时候房东会将我这360元也压住。然后我拨打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嗯,社区委员会的电话,住建部门的电话压345然后我拨打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嗯,社区委员会的电话,住建部门的电话,12345维权电话,然后还有然后我拨打了派出所民警的电话,嗯,社区委员会的电话,住建部门的电话,12345维权电话,然后还有消费者保护协会。他们只能是辅助协调,但是如果房东拒绝调解的话,这边他们也没有办法。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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