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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7-29

涉及单位: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投诉对象: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含其工作人员李雨生、梅老师等)

投诉人:李国凤

投诉时间:2026年[7 ]月[ 29]日

投诉内容:

一、 事发经过:

我是一名普通家庭妇女,因怀疑老公有婚外情,想通过法律途径维权。2026年6月21日,自称“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工作人员的“李雨生”通过微信主动联系我,信誓旦旦地承诺能帮我追回损失,并发送了伪造的律师证和律所执业许可证。在对方的诱导下,我一步步掉进了精心设计的陷阱。

二、 套路全揭秘(附详细转账记录)

第一阶段:“材料费”与“立案费”

6月21日,对方以“书写法律文书”为由,让我支付1500元。随后又以“法院小程序提交立案”为由,2000元。此时我已转账3500元。

第二阶段:“差旅费”与“律师费”

6月24日,对方谎称“律师要去湖南开庭,需要差旅费”,我5700元。6月25日,又以“委派律师费用”为由,10000元。此时累计19200元。

第三阶段:二次收割,威胁恐吓

6月27日,对方突然改口称“法院把案子立错了”,要求我再交钱“更正”。我意识到不对劲,拒绝转账后,对方竟发来一份伪造的《民事起诉状》,并威胁我:“签了合同必须履行,你撤诉就是虚假诉讼,是要坐牢的!”在巨大的心理压力下,我被迫又支付了6000元“更正费”。至此,累计金额高达25200元!

三、 证据确凿,铁证如山

伪造证件:对方在6月21日通过微信向我发送了“李雨生”的律师证照片和律所执业许可证照片,经核实均为伪造。

虚假承诺:对方多次在微信中承诺“法院审核通过了”“案件到了法庭”“最快一个月处理好”,但从未提供任何法院 official 文书。

威胁恐吓:对方在6月27日后的聊天中,多次使用“虚假诉讼”“坐牢”等字眼威胁我,逼迫我继续转账。

转账记录:所有转账均通过微信“企业微信对外收款”功能完成,收款方均为“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累计转账25200元。

四、 我的诉求

立即冻结对方账户:请相关部门立即冻结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及相关人员的微信、支付宝账户。

全额退还款项:责令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立即退还我全部款项25200元。

依法严惩:请求公安机关立即立案侦查,追究“李雨生”等人的刑事责任,还我公道!

五、 附件证据

与“李雨生”等人的完整微信聊天记录(含语音转文字)及录屏光盘;

所有转账凭证截图(共5笔,合计25200元);

对方提供的所谓“律师证”“律所执业许可证”照片;

对方发送的伪造《民事起诉状》;

对方企业微信收款码及“湖南律驰律师事务所”对公收款账户信息截图。

万分感谢!

投诉人(签字按印):黄祖星/李国凤(李女士女儿)

日期:2026年【7】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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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6-07-31 09:35:17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您将上述投诉材料邮寄到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芙蓉区综治中心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8室,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和查处,联系电话0731-8228922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司法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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