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9
涉及单位: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
地区: 湖南省,衡阳市,石鼓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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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领导好,补充最新完整情况:
本人黄文太,湖南环境生物职业技术学院2017年2月退休5级副教授。此前留言反映1982—1984年在湖南三师带薪就读民办教师定向班两年工龄未认定一事,平台此前标记“已办理”,但学校人事始终未收到贵厅任何书面处理答复,此前养老处工作人员曾口头告知工龄认定归教育厅管辖,存在部门推诿情形。
省人社厅养老处工作人员已于7月23日、7月24日两次致电回访我,告知正在统筹处理我的诉求,要求我补齐相关佐证材料。目前我已完整办好衡阳县白石峰村(原双江村)村委会、岣嵝乡人民政府、衡阳县教育局三级盖章带薪就读证明,全部原件已交由学校人事处,近期学校将对公统一报送至省人社厅。
本人当年湖南三师同班同学,与我经历完全一致,同等条件下两年带薪就读年限已认定,总工龄核算为40年,2017年同期退休,每月养老金可达9300余元;我目前仅认定38年工龄,每月待遇差距巨大。
依据湘人社发〔2016〕52号、湘人函〔2007〕102号文件规定,民办教师经组织批准带薪进修就读年限应计入视同缴费年限,退休后补齐证明更正工龄产生的待遇差额需全额补发。恳请贵厅收到学校报送材料后,依规将两年学龄计入我的连续视同缴费年限,重新核算养老金,足额补发2017年2月退休至今全部待遇差额,并出具加盖公章的正式书面答复,万分感谢领导费心核查!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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