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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收取律师费不履职,拒不全额退还费用

时间:2026-07-28

涉及单位: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本人章文芳,配偶谢红军与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签订两份《委托法律服务合同》,700元调解服务合同、15300元诉讼合同,合计律师费16000元,费用已全部付清。

律所收取款项后多次更换对接工作人员,拖延许久没有向法院立案,未开展任何实质性代理工作。我方提出解除委托,要求全额退还16000元律师费,该律所只同意退还5000元,并且言语施压。

另外,律所收款后一直不开具正规发票;合同约定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电子合同绑定谢红军微信,拒不向我方提供可保存的合同副本。

此前我邮寄过投诉材料,没有收到任何回复,今日再次通过EMS将全套证据邮寄至长沙市司法局、长沙市律师协会。

诉求:

1、督促湖南甘梦律师事务所全额退还律师费16000元;

2、监管部门核查该律所违规执业行为;

3、要求律所开具律师费正规发票。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已办理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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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芙蓉区委网信办 2026-07-31 09:35:40

    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湖南省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和律师事务所投诉处理办法》第五条第一款规定,投诉人应当提交投诉书、身份证明及证明被投诉人存在违规行为的证据材料。投诉书应当写明被投诉人姓名(名称)、投诉请求、违法违规事实、投诉人姓名(名称)及联系方式。请您将上述投诉材料邮寄到长沙市芙蓉区嘉雨路469号芙蓉区综治中心芙蓉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108室,由主管司法行政机关负责受理和查处,联系电话0731-82289221。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司法局
    2026年7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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