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8
涉及单位:水利局,12345.政府部门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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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新化县炉观镇金鹅村村民。本村村民未经水利主管部门审批,在天然山洪排泄溪沟内私自埋设大型涵管。涵管压缩天然河道行洪断面,每逢暴雨山洪,水流集中冲刷下游通行道路与我家住宅围墙,道路多次被洪水淘空损毁,房屋长期面临洪涝威胁,现场洪水实拍照片附后。
事发以来,我先后通过12314水利举报、12345政务热线等多个渠道持续反映安全隐患问题。新化县水利局工作人员多次到现场勘查,仅计划修补受损路面,始终不对私建涵管开展行洪安全评估,拒绝从源头消除防洪隐患。只修路治标不治本,后续强降雨来临,道路依然会再次被洪水冲毁,住房安全风险持续存在。
近期娄底市水利局工作人员已下沉现场核查。现正式请求新化县水利局:
1、依法书面答复:该山洪排洪溪沟是否属于水利监管范围;
2、书面认定该私设涵管是否妨碍行洪、是否存在防洪安全隐患;
3、出具加盖单位公章的正式处置意见。
依据《防洪法》《行政复议法》相关规定,若迟迟得不到正式书面答复,我将依法向娄底市水利局、新化县人民政府提起行政复议,后续视情况启动行政诉讼,通过法定途径维护自身人身与财产安全合法权益。
安全隐患事关汛期生命财产安全,恳请相关部门正视源头风险,不要简单以修补道路了事,盼依法书面回复!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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