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浙江阿尔法阀门有限公司强行开除员工不给赔偿加职场霸凌

时间:2026-07-26

涉及单位:浙江阿尔法阀门有限公司

地区: 浙江省,温州市,永嘉县

投诉请求

1. 依法查处被投诉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责令其立即纠正;

2. 责令被投诉单位向投诉人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或经济补偿金N+1)共计人民币[2900]元;

3. 责令被投诉单位结清拖欠投诉人的工资、加班费及未休年休假工资等共计人民币[5950]元;

4. 责令被投诉单位依法为投诉人缴纳[2026]年[7]月的社会保险。

5. 责令被投诉单位依法出具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并办理档案及社保关系转移手续。

6.责令被投诉单位赔偿精神损失2000元,我不同意调岗和自离,浙江阿尔法阀门有限公司就强行调岗与降薪,进行辱骂,手指行为,恐吓职场霸凌等行为,还摔坏我手机,导致我报警,有报警和医院证据导致我轻度抑郁,相关证据在证据清单里。

事实与理由

投诉人于[2026]年[3]月[6]入职被投诉单位,担任[CNC学徒]一职,双方签订了书面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至[2027]年[3]月[6]止。投诉人离职前12个月的平均工资为人民币[2900]元。

[2026]年[7]月[26],被投诉单位在未给出任何合法理由、未提前30日书面通知、且未与投诉人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单方面强行辞退投诉人,并要求投诉人于当日立即办理离职手续。被投诉单位在辞退过程中,既未出具任何书面解除通知,也未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或赔偿金,甚至存在[如:扣押工资、拒绝开具离职证明、威胁恐吓等]恶劣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四十条、第四十八条及第八十七条之规定,被投诉单位的行为已构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投诉人支付赔偿金。同时,根据《劳动法》及《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被投诉单位还应结清剩余工资并缴纳7月份社保。

被投诉单位的上述行为严重侵害了投诉人的合法权益。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投诉人特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向贵局提起投诉,恳请贵局依法立案查处,支持投诉人的全部请求!

此致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