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6
涉及单位:长沙市芙蓉区定王台街道芙蓉中路路二段16号东泉井综合楼10号3-6层和谐医院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芙蓉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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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投诉长沙市和谐医院存在夸大病情恐吓患者、过度医疗、未尽完整告知义务、拒绝合理退费、工作人员阻拦群众维权等违规行为,事实如下:
1. 就诊初衷:患者仅轻微早泄,无重度尿路感染、前列腺器质性病变,本意只是咨询调理,无严重不适症状。
2. 诱导高额消费全过程:
接诊夏主任检查后刻意夸大炎症危害,口头告知不做全套修复、输液、理疗会留下永久性功能后遗症,制造健康恐慌;说会影响生育问题,全程未告知存在几百元药物保守治疗方案,未提前列明所有项目总收费,仅单独拿出包皮手术、打针风险同意书让患者签字。患者缺乏医学常识,在恐慌不知情的情况下接受全部治疗项目,累计花费30000元。
公立三甲医院同类轻症仅需几百元口服药物,该院上万修复理疗全部属于非必要溢价项目,属于典型小病大治、过度医疗。
3. 院方工作人员恐吓阻拦维权:
事后夏主任私下联系患者,一边劝说我们不要向监管投诉,一边说一旦投诉医院便不再协商退费,刻意设置维权门槛。
4. 7月25日现场协商经过:
今日患者本人前往医院医务科与院长当面协商退费,我方主动让步,仅要求退还总费用70%(21000元),愿意自行承担三成基础诊疗费用,诚意私下和解。但院长明确拒绝该诉求,仅同意退款20%(7000-8000元),并以“患者自愿签字、知情同意”为由将全部责任推给患者,甚至主动引导我们直接走投诉流程,说上级退不了%70,说什么医院不用交房租费不用交工资这些吗为由
我方现场全程录音完整记录本次协商全过程,向院方索要完整病历、全部项目收费明细、全套治疗知情同意书,院方已经提供
5. 现有全部证据:
① 所有缴费小票、转账支付记录;
② 病历档案
③ 今日和院长现场协商录音
④ 包皮手术、打针知情同意书照片。
本人3项诉求:
1. 监管部门上门核查该院本次诊疗收费、病情告知流程,认定是否存在过度医疗、未充分告知患者病情及治疗方案的违规行为;
2. 责令医院退还本次不合理诊疗费用至少21000元,退款需医院对公账户原路返还支付账户,禁止私人转账;
3. 对该院医生夸大病情恐吓患者、工作人员阻拦群众协商维权的违规行为责令整改并书面反馈处理结果。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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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民:
您好!留言已收悉。现就您反映的问题答复如下:
您反映的问题,实质是对诊疗效果、诊疗服务和诊疗手段的异议,属于医学专业判断问题。 按照《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涉及专业争议的问题可在调解和诉讼中启动医疗事故鉴定或医疗损害鉴定获得专业判定,以明确相关责任。故建议市民可通过以下途径进行处理:(一)医患双方自行协商,或申请长沙市医疗纠纷调解中心(电话0731-85050195)进行人民调解或向芙蓉区卫生健康局(0731-84683291)申请行政调解;(二)向长沙市医学会(电话84124920)申请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或向司法鉴定机构申请司法鉴定,明确是否构成医疗事故或存在医疗过失;(三)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我局将继续督促医院积极配合您依法依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监督和支持!祝您生活愉快!
芙蓉区卫生健康局
2026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