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6
涉及单位:湘康律师事务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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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实名投诉湖南湘康律师事务所,对接业务员为企业微信「余律助005-033」。
事情经过:
2026年7月24日,该业务员通过线上企业微信联系我,利用我对网贷征信问题的担忧,做出律师行业明令禁止的确定性违规承诺,谎称可以直接撤销网贷合同、消除征信不良记录,约定总律师费2500元,诱导我微信转账预付500元。
付款后该律所多项违规事实:
1. 全程未签订法定委托代理合同,没有发送电子/纸质协议,未让我签字确认,也没有开具任何收费发票,违反《律师法》律所统一签约、统一开票收费的强制规定。
2. 零实际法律服务,收款之后没有出具律师函、调解文书、案件分析材料等任何办案记录,仅持续催收剩余2000元尾款。
3. 刻意失联冷处理,我主动提出终止委托、申请全额退款后,对方连续24小时以上已读不回,刻意回避协商,恶意推诿退费诉求。
经查询,该律所近期均为线上业务员虚假打包承诺、预收费用、不作为、事后失联拒退款的统一套路,已有多名小额预付款当事人,在天心区司法局介入督办后,全部全额原路退款,该律所目前正处于长沙市司法局专项整治名单内。
我的诉求:
1. 责令湖南湘康律师事务所将500元预付款全额原路退回我的支付账户;
2. 请司法监管部门核查该律所批量网络虚假营销、违规执业的行为,并依法整治;
3. 处理进度请电话反馈本人。
本人承诺全部陈述属实,完整留存全套证据,可随时配合职能部门核验。恳请平台将工单分派至天心区司法局重点督办,维护外地消费者合法权益。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网民朋友:
您好,您的留言已收悉,现将情况回复如下:
收到您的留言后,我局高度重视,经联系,律所已安排工作人员与您对接处理。如对于该事项处理您有其他情况需反馈,可以电话联系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联系电话0731-89601791。
衷心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监督、支持和理解。
长沙市天心区司法局
2026年7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