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3
涉及单位:怀化佳惠集团安江超市店
地区: 湖南省,怀化市,洪江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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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叫向美群(身份证号:43302119730813****),于2018年7月至2023年6月正式入职怀化佳惠集团安江店,劳动关系存续期间,该司严重违反法定社保缴纳义务,全程未为本人缴纳任何社会保险。
本人提出如下诉求,该司依法为本人补缴2018年7月-2023年6月全部欠缴的社会保费用(单位承担部分);全部承担上述欠缴时段对应的全部滞纳金、利息;若社保经办机构因政策原因无法补办补缴,该司需一次性向本人支付社保补偿金,并足额赔付滞纳金、利息及本人社保待遇损失。
同时,举报该超市存在的违法现象:
1.长期不给大部分在岗员工缴纳社保;
2.不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
3.2018年-2022年期间,用个人名义发放员工工资,涉嫌偷逃个人所得税。
佳惠集团在怀化甚至湖南省声誉良好,法人代表是全国劳模和新湖南贡献奖获得者。难道这些是靠克扣平民百姓法律赋予应有的社会保障而获取得吗?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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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 您好!您的帖文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经查询人社一体化业务管理系统,您已于2025年12月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怀化市人社局办理了退休手续,根据《湖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对新宁县劳动保障局新劳社呈字﹝2006﹞3号请示的复函》(湘劳社函﹝2006﹞315号)文件规定,凡已办理退休手续的退休人员,一律不得以在职时漏缴、少缴等为由要求更改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补缴基本养老保险费,也不再重新计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关于您反映社保缴纳的问题需当事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工资证明材料、劳动合同或认定劳动关系的相关法律文书,到人社局三楼社保中心315稽核室进行缴费争议申请。 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与支持,如有疑问请拨打0745-7732937咨询。 洪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6年7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