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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违规捆绑收取融资担保费,变相抬高借款综合成本

时间:2026-07-21

涉及单位: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湘潭市,湘乡市

尊敬的湖南省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工作人员:

您好,本人实名举报投诉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现将相关情况如实陈述如下:

一、基本事实

投诉人:李海龙

联系方式:136****5272

本人通过省呗平台办理个人借款,实际到账本金22300元,分期期限12期,每期合计还款2240.29元。

平台将一份借款业务拆分为两份合同:借款合同、担保合同,拆分收费,每期拆分费用明细为:利息62.52元,融担费324.08元。本人12期全部按时履约结清,全程没有产生逾期,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自始至终没有发生任何代偿行为,没有履行担保代偿的风险义务,却按月全额收取了担保费用。

二、对方存在的违规问题

1. 违背担保对价原则,空收担保费。根据《融资担保公司监督管理条例》,融资担保公司收取担保费,应当以承担代偿风险为前提。在没有发生逾期、没有代偿、没有承担风险的情况下,强制按月收取高额融担费,属于没有服务对价的不合理收费。

2. 拆分合同,刻意隐瞒综合融资成本。平台把资金成本拆成利息和担保费两部分,没有向我完整披露利息加担保费的整体年化利率,侵害了我的知情权,以担保名义变相收取高额利息,规避利率监管。

3. 捆绑强制担保,搭售担保服务。在借款过程中,将担保作为放款前置条件,强制搭配担保服务,并非本人自愿单独选择担保,属于捆绑销售的违规助贷模式。

三、本人诉求

1. 请求贵局对湖南汇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的助贷担保收费模式开展调查核实;

2. 责令该公司退还向本人违规收取的全部融担费用;

3. 在规定时限内,将核查处理结果以电话或书面形式反馈给本人。

本人已留存借款到账截图、每期还款账单明细、扣费记录等证据,可随时配合提供。

此致

敬礼

投诉人:李海龙

日期:2026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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