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21
涉及单位:洋溪镇派出所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新化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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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系新化县洋溪镇车田湾村村民曾兵辉,联系电话187****8295,反映2026年7月12日上午10点50左右宅基地纠纷致我妈死亡的重大案件。
我方与本村涉事邻人存在多年宅基地权属矛盾,事发当日我母亲独自去维权,静坐于静止挖机底座轮上;完整监控记录全过程:涉事邻人近距离看见我母亲身处危险区域,未劝阻避让,反而与挖机操作人员交谈、递水示意,随后司机立刻启动挖机将我母亲卷入碾压,事后拖拽,现场惨烈。当时派出所給我们的监控无音频,但画面完整留存全部作案过程。
案发后办案单位初步定性过失致人死亡,已将现场唆使的涉事邻人释放,家属对此认定存在重大合理疑点:
1. 涉事人员全程目睹被害人在车轮处,具备充足时间劝阻,反而示意启动机械,主观存在放任致死的故意;
2. 初次碾压后再次拖拽被害人,不符合过失致人死亡的行为特征,符合故意杀人客观要件;
3. 过失犯罪的核心是行为人不希望、排斥死亡结果,但本案全程行为均印证其放任、追求死亡发生。挖掘机驾驶员作为专业操作人员,明确知晓挖机履带碾压人体会直接致人死亡,启动前本应全方位检查机身周边。在主谋明确告知、确认被害人位置后,驾驶员刻意快速启动机械,主动将被害人卷入履带,其内心并不排斥伤亡结果,不属于疏忽大意过失。
4. 多年宅基地纠纷存在明确矛盾动机,多人在场配合实施行为,应当认定共同犯罪,不应仅归责司机一人。
现恳请领导督办本案,调取原始监控做司法鉴定,彻查在场全部人员共谋伤人事实,书面答复案件定性依据,依法公正侦查,给逝者家属一个合理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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洋溪镇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