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5
涉及单位:长沙市公安局,湖南正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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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领导:
您好!
2025年5月,我因办理2026年湖南成人本科提升事宜,联系到湖南正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注册地在长沙市芙蓉区)。该公司以“包通过、未通过全额退款”为承诺,诱导我付费委托办理。
5月29日,我支付全部费用7600元。但付款后,该公司从未提供任何服务、未提交任何申报材料。
2026年4月开学季,我试图联系对方,却发现微信无回应、手机号已注销。我姐夫也同样被骗7000元,仅我们两人合计损失就达一万多元。
据查,该公司以“包通过、全额退款”为幌子,收费后不提供任何服务即恶意失联。多名受害者通过网络发帖举报。该公司行为已完全符合合同诈骗罪构成要件,绝非普通消费纠纷。
本人此前已通过长沙公安110报案,芙蓉分局民警曾主动电话联系本人,详细了解案件情况,并口头承诺可在衡阳报警,长沙方面会协调处理。
芙蓉分局民警既已电话联系并了解案情,基于此承诺,本人于2026年7月9日左右在衡阳正式报警。然而至今已近一周,长沙芙蓉分局方面既未主动联系本人,也不知是否与衡阳警方进行任何协调沟通。芙蓉分局民警电话中口头表示可协调,但至今未收到进一步反馈。
具体诉求:
一、请求长沙市公安局督促芙蓉分局,立即对本人报案作出是否立案的书面决定;如不予立案,请依法出具《不予立案通知书》并详细说明理由。
二、请求长沙市公安局督促芙蓉分局,兑现“协调处理”的口头承诺,主动对接衡阳警方,依法办理案件移送或协同侦查,不得将法定职责推诿给报案人。
三、请求依法对湖南正学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及法定代表人向元娇涉嫌合同诈骗立案侦查,责令退还本人及所有受害者被骗款项。
四、如芙蓉分局坚持不予立案,请书面告知不立案理由。
该公司受害者众多、涉及金额巨大、手段恶劣,若相关部门继续推诿,只会让违法者逍遥法外、更多群众受害。恳请领导关注此事,督促公安机关依法履职,给受害者一个实质性的结果!
感谢您在百忙之中关注此事!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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