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5
涉及单位: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至臻美商贸中心(个体工商户)、广州市荔湾区伊咔琳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思芙美商贸商行(个体工商户)、广州绮肌诗商贸中心(个人独资)
地区: 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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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家通过短视频平台引流,以祛痘护肤为幌子,虚构皮肤问题连环诱导消费者多次付费,产品宣传的除螨、抑菌、收缩毛孔等功效均无实际效果,属于虚假宣传、套路消费;承诺的祛痘效果也是根本没有任何实际作用;多次协商退款被拒,现在投诉,要求退款。
2026 年 1 月,我在快手平台看到祛痘相关宣传内容,随后添加了对方的企业微信“姿逸雅颜”,该账号并未经过官方认证,主体信息由个人自行填写。添加后对方工作人员宣称,使用其产品两周即可见到祛痘效果,首套产品价格 270 元。
2026 年 1 月 23 日,我支付第一笔费用 270 元,收款商户为广州市白云区石门至臻美商贸中心。使用一段时间后我反馈没有效果,对方并未就产品本身给出解释,反而声称我皮肤内部存在细菌,仅用祛痘产品无法解决,必须搭配除菌类护肤品,诱导我支付了第二笔费用 351 元,收款商户为广州市荔湾区伊咔琳商贸商行。
使用后再次反馈依旧没有改善,对方又编造新的理由,称皮肤内的细菌已经清除 90%,但残留的 “药渣” 无法代谢,需要购买配套产品进行代谢,以此诱导我支付第三笔费用 450 元,收款商户为广州市白云区新市街思芙美商贸商行。
第四次对方称需要搭配收缩毛囊的产品,承诺一到两周即可看到毛孔收缩效果,收取费用 500 元。但使用后毛孔没有任何变化,完全没有宣传的效果。
第五次我反馈痘痘仍未消除,对方又将原因归结为毛孔内有螨虫,需要购买除螨护肤品,再次收取费用 450 元,收款商户为广州绮肌诗商贸中心。
截至目前,我前后共计支付 5 笔费用,合计 2021 元,从 1 月开始使用产品长达半年时间,对方宣传的祛痘、抑菌除螨、收缩毛孔、代谢皮肤垃圾等所有功效均未实现。整个消费过程中,商家始终遵循同一种套路:只要消费者反馈产品无效,对方就会虚构一个新的皮肤问题(细菌、药渣、螨虫等),将无效的原因推给消费者皮肤本身,进而诱导继续购买新产品,全程没有任何专业检测依据,全凭口头话术误导消费。
此外商家全程使用多个不同的工商主体分散收款,对应不同的收款名目,且对外使用的企业微信未做官方认证,明显是刻意更换主体、规避监管,属于有预谋的套路化经营。
发现被骗后,我多次联系售后及售后主管沟通退款事宜,明确告知对方产品使用半年无任何宣传效果,要求合理退款。但对方始终回避虚假宣传、诱导消费的问题,仅以 “产品不存在质量问题,都是有功效的,全部已拆封使用” 为由拒绝退款。该逻辑完全不合理:消费者不拆封使用,根本无法发现产品功效与宣传严重不符,商家正是利用这一点,用夸大宣传骗取消费者下单,再以拆封为由拒绝售后,本质就是欺诈。
我的诉求:
1.商家全额退还我累计支付的护肤产品费用 2021 元;
2.曝光该商家 “反馈无效就虚构皮肤问题、诱导持续消费” 的连环套路,提醒其他消费者警惕同类护肤骗局;
请市场监管部门核查上述几家商贸主体的经营行为,对其虚假宣传、多主体分散收款规避监管的行为依法处理。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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