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3
涉及单位:县农商银行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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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城步县各级政府、法院、主管部门领导:
您好!
我叫王恒才,今年71岁,系邵阳市城步苗族自治县五团镇茶园村五组村民。我本人年老体弱、常年多病,无劳动能力、无固定收入,家庭经济十分困难。因经济拮据,我一生从未住院治疗,身体不适只能在村卫生室拿药、简单医治,养老金是我目前唯一的生活、治病救命来源。
今年以来,我家属多次前往五团镇农商银行支取我的养老金,用于支付日常医药费及基本生活费,均被告知银行卡已被法院冻结,无法支取一分钱。经多方了解,冻结缘由为我儿子十年前建房,在五团镇农商银行贷款5万元未结清。
该笔贷款系我儿子个人所用贷款,与我本人无关。四年前银行起诉后,经法院调解达成免息还本协议,当时已归还本金2万元,剩余3万元未还清。当年我并不清楚签字具体内容、不了解担保及追责后果,在不知情的情况下配合签字。
去年,我儿子不幸因病去世,家庭彻底失去经济依靠。家中仅剩我与老伴两位七旬老人,无劳动能力、无经济来源,还有在校读书的孙辈需要照看,家庭负担极重。自儿子离世后,法院直接将我个人唯一的养老金账户全部冻结,导致我目前无钱买药、无钱就医、生活难以为继,身体状况持续恶化,生活陷入绝境。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能否执行被执行人养老金问题的回复》明确规定:人民法院可以冻结、扣划被执行人养老金,但必须保留被执行人及其所扶养家属必要的生活、医疗费用,严禁全额冻结、一刀切执行。
我已是71岁高龄重病老人,无房无产业、无务工能力、无其他收入,养老金是我全家唯一活命资金。目前账户被全额冻结,没有预留一分钱基本生活费和医疗费用,已经严重影响我的基本生存权与生命健康权。
在此,我诚恳恳请各级领导、法院相关部门体恤我高龄多病、丧子特困的实际困难,以人为本、酌情处理,依法解除我养老金账户冻结,或预留基本生活医疗费用,让我能够正常买药治病、维持基本生活。
万分感谢各级领导体恤民生、为民解忧!
求助人:王恒才(城步县五团镇茶园村五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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