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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名投诉娄底附大医疗门诊部虚构病情高额收费

时间:2026-07-13

涉及单位:娄底附大医疗门诊部(经营主体:娄底附大医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娄星区

一、投诉对象

娄底附大医疗门诊部

经营地址:娄底市娄星区氐星路1502号(火车站斜对面老烟草局旁)

二、事实经过

涉案总金额:人民币75620元(大写:柒万伍仟陆佰贰拾元整)

患者于2026年6月12日—2026年7月9日,在娄底附大医疗门诊部进行诊疗,该门诊利用老年人信息闭塞、就医认知薄弱、隐私羞耻心理,通过一系列成熟套路实施诱导消费、违规诊疗、高价收费行为,全程刻意隐匿诊疗情况,具体事实如下:

1.虚构医学指标、夸大病情恐吓,虚假承诺疗效:该院未出具国家认可的标准化检验报告、无客观数值参考,仅通过仪器检测显示十六个红“⭕”作为初次检查结果,医生恶意夸大病情,谎称患者指标严重超标,不持续治疗将损伤肾脏、生殖系统甚至影响寿命,制造患者重度就医焦虑;同时编造“每次治疗红⭕递减、持续治疗红⭕消除、可彻底断根不复发”等无医学依据的虚假话术,持续诱导老人每日高价治疗。

2.大额治疗收费、未提供诊疗资料和正规发票:该院单次收费数千元,27天累计收费75620元。全程不主动提供正规税务发票,刻意规避监管留痕;始终拒绝出具完整诊断报告、诊疗方案,仅每日仪器治疗后交付一包袋装中药,无任何书面医嘱及诊疗记录,刻意掩盖其过度医疗、虚高收费、违规诊疗的全部事实。

3.虚假解读医保政策,恶意诱导全额自费:该院工作人员刻意欺骗高龄患者,谎称本次诊疗属于隐私类病症,不在医保报销范围,误导患者全额自费消费,刻意剥夺患者医保报销权益。

4.机构系同类违规惯犯,套路完全重合:经家属通过公开信息核查,该门诊部2025-2026年多次被市民实名投诉,娄星区多部门已查实其虚构指标、夸大病情、私收现金、不规范行医、虚高收费等同类违规行为,本次涉案套路与既往查实的套路完全一致,属于常态化医疗乱象。

三、投诉事由及对应法律、政策依据

(一)违规自立医疗收费项目,违反湖南省官方中医价格管控政策,涉嫌违规乱收费

依据湖南省医疗保障局《关于规范整合部分中医类医疗服务价格项目的通知》(湘医保发〔2024〕40号)(2024年10月1日正式实施)明确规定:全省各级医疗机构必须严格执行统一规范的中医诊疗价格项目,严禁收取未列明、已废止的医疗服务费用,所有中医诊疗收费必须纳入官方核定目录,不得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收费。

涉事门诊部开具的中药离子导入、电子针灸穴位、中药通络全身等核心收费项目,均未列入湖南省统一中医医疗服务价格目录,属于无备案、无依据、无定价的自立收费项目,完全违反省级医疗价格管控硬性规定。同时,该门诊部未按政策要求公示收费项目及价格,违反医疗收费明码标价强制规定,行为明显违规。

(二)收费虚高、隐瞒价格、误导消费,涉嫌《价格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界定的价格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经营者销售商品、提供服务必须明码标价,公示服务项目、收费标准、计价依据。该院未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公示理疗、中药等项目收费标准,未提前向高龄患者告知单次及全程治疗总价、价格构成,刻意隐瞒收费信息。

该院所谓“中药离子导入”项目单次收费高达1280元,远超湖南省公立医疗机构同类合规理疗最高限价,无任何官方定价依据,属于恶意虚高收费。根据《侵害消费者权益行为处罚办法》,隐瞒收费信息、虚构服务价值、利用信息差误导老年消费者高额付费

(三)虚构病情、夸大疗效、强制打包治疗,涉嫌过度医疗、侵害患者知情选择权

依据《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十五条、十六条:医疗机构应当规范书写、留存病历资料,如实告知患者病情、医疗措施、治疗必要性、收费标准及替代方案,取得患者及近亲属同意后方可实施诊疗。

该院无客观检验依据,仅凭仪器检测显示红“⭕”虚构重病结果、诱导患者持续治疗,无任何诊疗必要性说明,直接打包强制高价理疗;未让患者签署任何治疗知情同意书,刻意诱导高龄老人接受非必要、无疗效依据的高价治疗,完全剥夺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属于典型过度医疗行为。

(四)大额诊疗费用、不主动交付发票,涉嫌偷税漏税、财务违规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九条: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

该院长期收取单笔数千元、累计大额诊疗费,全程不主动交付发票、收费收据,未如实申报经营收入,涉嫌严重税务违规、偷税漏税,违反国家财税管理规定。

(五)虚假解读医保政策,恶意误导患者自费,违规剥夺患者医保权益

依据国家《性病防治管理办法》及湖南省医保现行政策:常规泌尿生殖系统检查、合规中医诊疗、对症中药、基础理疗均纳入医保报销范围,不存在“隐私病无法医保报销”的规定。该院刻意捏造虚假医保政策,欺骗高龄患者全额自费,属于主观故意的误导行为。

(六)无病历、隐匿诊疗资料,违反国家病历管理强制规定

依据《病历书写基本规范》《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医疗机构诊疗必须出具标准化检验报告、病程记录、诊断结论。该门诊部仅凭仪器检测显示红“⭕”判定病情,无规范病历、无诊断报告、无用药记录,属于严重诊疗违规,且拒不向家属提供诊疗资料,刻意隐匿违规证据。

四、投诉诉求

基于以上事实与政策依据,为规范医疗市场乱象、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挽回经济损失,现向娄底市娄星区卫生健康局、娄底市娄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娄底市娄星区医疗保障局、国家税务总局娄底市娄星区税务局、娄底市公安局娄星分局乐坪派出所依法依规提出如下诉求:

1.专项核查娄底附大医疗门诊部本次全部诊疗行为,查实其虚构检验指标、夸大病情、虚假疗效、过度医疗、病历不规范、隐匿诊疗资料等违规事实;该院既往违规案例频发,为何至今仍屡禁不止?

2.全面核查本次接诊坐诊医生、诊疗医师资质:依法查验主治医师熊亚川资格证、执业证、执业范围,核查是否存在超范围行医、无证行医、违规开展泌尿专科诊疗等违法行为,对违规人员依法处罚;

3.核查该院开展的各类理疗、中医治疗项目是否取得合法诊疗备案,是否属于合规可开展诊疗项目,是否符合湖南省医保价格规范,取缔所有违规、未备案诊疗项目;

4.核查该院虚假解读医保政策、恶意诱导患者全额自费的违规行为;

5.核查该门诊部大额收费、长期不开具发票、偷税漏税的违法事实;

6.全面核查娄底附大医疗门诊部及涉事医生涉嫌医疗的全部事实;

7.责令娄底附大医疗门诊部全额退还患者本次违规诊疗产生的全部费用,合计75620元(包含所有理疗费、中药费、各类打包治疗费等全部不合理收费);

8.要求各主管部门依法履职,调查核实后向投诉人出具书面调查结论、行政处罚结果及整改回执;

9.受理本次投诉的各职能部门,将本案全部医疗线索、全套证据材料同步移送属地公安机关;

10.将该门诊部列入重点监管名录,常态化突击检查,杜绝其继续高龄患者、滋生医疗乱象。

附:所有患者自述诊疗经过;医院推诿拒不交付病历、发票、诊疗项目合规性等相关音视频均有留存备查,请有关部门核实。

特别说明:涉及本次全套投诉材料:投诉书、授权委托书、收费凭证、视听证据、同类投诉佐证等附件均做好留存备查,因涉及个人隐私同步发送邮箱ts@voc.com.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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