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10
涉及单位:湖北美宜家(长沙)律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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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人因离婚纠纷,和该律所订立法律服务委托合同、足额支付律师服务费,现律所存在服务履约敷衍、沟通前期并没在律师专业角度给出正确的处理方案,反而忽悠,用她们少数成功例子来说她们有她们的方法可以让我得到我想要的利益,且周期快等执业问题,双方协商退费扣除高额沟通费,特此投诉,请求监管部门介入调解退费、核查执业违规行为。
事实详细陈述
1. 服务进度未兑现事前口头承诺,履约严重缩水对接人事先明确作出约定:缴纳律师费后会立刻开展案件沟通推进工作。完成付费后首个自然周内,律所仅主动开展1次电话沟通,第二次对接工作需要本人主动反复催促才落地,没有兑现“快速推进、不拖延办案”的服务约定,服务频次、主动性达不到事前沟通的服务标准,属于履约瑕疵。起诉状写我的诉求退回彩礼,在律师专业的角度可以直接判定有没有必要写,她们缺乏专业性,后续对方以律所内部“管委会最低扣款底线8000元”为理由,拒绝我合理的费用减免、退费诉求,该内部规则未写入委托合同,不对我产生法律约束力。
2. 核心法律文书(离婚起诉状)存在内容漏洞,专业服务不达标,文书瑕疵会抬高本人离婚案件庭审败诉、诉求无法被法院支持的隐患,违背法律服务从业者基础的专业履职义务。同时委托合同内限制退费的格式条款,单方面加重消费者风险、排除我方合理维权权利,属于不公平格式条款。
3. 私下协商结果:我多次以友好方式协商退费方案,律所只愿意退2万,需要扣除我8000。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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