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9
涉及单位:长沙市律师行业协会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市本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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厘清边界、规范党建、为律师行业高质量发展进行监督
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对某拟设律师事务所的实地走访调研之后的审批工作的遭遇。在肯定筹建工作的同时,长沙市律师行业协会沈银洁副书记在党建指导程序中的“越界”操作——要求合伙人党员必须将组织关系转入市律协行业党委、以系统录入延迟为由拖延出具党建意见等行为,暴露出律师行业党建指导与法定职能的模糊地带。这些做法虽出于强化党建覆盖的初衷,却因缺乏法律依据、增设隐性门槛,成为阻碍行业健康发展的“绊脚石”。
一、法定职能不可越界:律师协会的权力边界在哪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长沙市律师协会章程》,律师协会的核心职能是行业自律管理,包括保障律师执业权益、开展职业道德教育、监督行业规范实施等。其权力来源于法律授权与会员自治,绝非行政委托或权力让渡。这意味着,律师协会无权将行业自律事项转化为前置审批条件,更不能变相增设行政许可——例如要求党组织关系转接作为律所筹建的“通行证”,本质是将服务性工作异化为权力工具,既缺乏法律依据,也违背“放管服”改革精神。
二、党建指导需“归位”:服务为本,而非管理添堵
当前,部分党建指导流程存在三大乱象:
1. 强制转接组织关系:要求合伙人党员必须将关系先行转入市律协联合党支部,否则卡住筹建进度;
2. 系统录入成“卡脖子”环节:以“党建信息系统未录入”为由拖延出具意见,甚至以“开会”“工作忙、搞活动”等非法定事由推诿;
3. 隐性门槛替代法定程序:将党建指导这一服务性工作,异化为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与“清理无谓证明”的优化营商环境要求背道而驰。
这些做法的初衷或许是强化行业党建,但结果却是以党建之名行管理越权之实,不仅损害了律所的合法权益,更削弱了群众对法治服务的信任感。党建与业务融合的关键,在于“润物细无声”的引导,而非“生硬捆绑”的强制。
三、权责统一、监督协同、流程透明
要根治上述乱象,需从制度层面构建“法治化、规范化、可预期”的党建指导体系:
1. 明确性质,去行政化:党建指导是服务性、引导性工作,绝非行政许可的前置条件。长沙市司法局应牵头,联合市律师行业党委、市律协,对现行流程开展合法性审查,剥离与法定职能无关的强制要求。
2. 标准公开,时限承诺:制定统一的党建指导操作指引,明确党组织关系转接、系统录入、意见出具等环节的时限与标准,杜绝“看人下菜碟”的自由裁量。
3.监督问责,倒逼规范:建立异议申诉机制,允许律所对拖延、推诿等行为提出复核;将党建指导流程纳入政务公开目录,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对违规操作“零容忍”。
四、群众监督是防腐利器:对蒋岳龙、沈银洁行为的追问
此前,长沙市律师行业协会的蒋岳龙、沈银洁书记要求新设律所“先转关系、再办筹备”的做法,已引发群众强烈反映。此类行为是否涉及权力寻租?是否存在变相腐败?监管部门必须依法依规调查处理,并公开回复,以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绝不允许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的后果由群众承担,更不能让“不作为、乱作为”侵蚀行业生态。
法治化是行业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
律师行业的高质量发展,既需要党建引领的政治方向,也离不开法治化、规范化的制度环境。只有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才能避免党建指导沦为“权力游戏”,真正实现党建与业务的深度融合。期待相关部门以此次事件为契机,刀刃向内、自我革新,为律师行业打造一个“清清爽爽、规规矩矩”的发展生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次法治服务中感受到公平与温度。
来自于一位热心群众的笔记
2026.7.9
未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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