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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县城管局、住建局工作人员事前授意和教唆业委会违建

时间:2026-07-08

涉及单位:隆回城管局,隆回住建局,隆回城建局

地区: 湖南省,邵阳市,隆回县

本人是隆回县花门街道茶山社区帝豪澄湾小区实名业主,现就县城管局、县住建局公职人员事前引导、教唆临时业委会违规施工一事实名举报,全部事实有现场照片、12345工单、沟通记录等完整证据,本人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帝豪澄湾桃洪西路临街出入口,路面划有法定消防通道黄色缓冲网格禁行区域,该区域属于消防车必备应急退让缓冲区,严禁设置任何固定障碍物。本届临时业委会,在无规划审批、无城管占道许可、无消防报备、无住建备案,未召开业主大会双过半表决、未公示施工方案的情况下,擅自在消防通道两侧黄色消防缓冲网格线内,浇筑固定式混凝土隔离桩、挡车石墩。

隔离桩全部设置在消防黄色网格禁区之内,压缩消防车转弯、停靠应急缓冲空间,一旦发生火灾、急症急救,大型消防车、救护车无法转弯进场施救,上千住户存在重大人身安全隐患,严重违反《消防法》严禁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及消防缓冲场地的强制性规定。构筑物向外越界,占用桃洪西路市政人行道与市政路面,属于侵占城市公共道路。依据物业管理法规,小区出入口增设永久固定构筑物,必须经业主大会表决、社区初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业委会全程未征求全体业主意见,私自处置业主共有公共区域,侵害全体业主合法物权。

本次违建并非业委会单方决定,县城管局、县住建局相关工作人员事前口头指导授意,默许业委会直接浇筑混凝土隔离桩,告知不用办理正规审批手续,业主投诉后由部门出面调解压下,属于公职人员知法违法,引导业委会进行违法建设。

本人前期多次通过12345政务热线、现场来访、电话实名投诉,要求执法部门现场勘验、作出违建认定、下达限期拆除整改文书、依法立案查处。但县住建局、县城管局接诉后履职缺位,迟迟不到实地核查,不做违建定性,不启动行政执法程序。两部门工作人员不依法履职,反复劝说举报人与业委会私下协商和解,用民事调解代替行政执法,刻意包庇已建成的永久性违建。行政法定监管职责无故放弃,对自身授意造成的消防隐患放任不管,构成行政不作为、监管失职、徇私包庇。违建不能因私下和解合法化,公职人员教唆违建、事后包庇不予查处,性质较为严重。

现郑重提出五项诉求:

1、恳请县委牵头督办,责令县城管局、住建局限期全部拆除消防黄色网格线内所有混凝土隔离桩、石墩,恢复消防缓冲通道原貌,复原市政道路,彻底消除重大消防安全隐患;

2、彻查违建全过程,查清县城管局、住建局工作人员事前授意、教唆业委会违建的事实,依规依纪对相关乱作为、失职人员予以问责;

3、对业委会未经审批擅自在消防网格禁区违建、侵占市政道路的违法行为正式立案查处,并公开处置结果;

4、督促街道、社区及行业主管部门从严规范业委会管理,今后小区公共区域改造、加装永久性设施,必须严格执行业主大会表决、社区初审、主管部门审批备案的法定流程,杜绝部门口头默许违建的问题再次发生;

5、要求承办单位在法定办结期限内,向实名举报人出具加盖公章的书面正式答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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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隆回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07-14 09:52:11


    网友:
    您好,您反映的诉求收悉,经调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任何单位、个人不得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该小区门口商家长期占用小区大门两侧消防通道停放铲车,为严重的违法行为。根据《民法典》第二百八十六条,业主委员会对侵占通道等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请求行为人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小区业委会施工并非“新增”障碍物,而是对已被非法占用的消防通道进行清理和恢复。设置隔离桩的目的是防止通道再次被占用,确保消防通道随时畅通。业委会设置隔离桩正是行使这一法定权利,属于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的正当举措。投诉的“无审批”问题,混淆了“新增建设”与“消除隐患、恢复原状”的本质区别。业委会的行为本质上是对违法占用状态的纠正和管理,是对小区共有部分进行合理管理的范畴,不存在住建局工作人员事前授意和教唆业委会违建的问题。


    隆回县住建局
    2026年7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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