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投诉五湖律师事务所

时间:2026-07-08

涉及单位:雨花区律协,长沙市司法局

地区: 湖南省,长沙市,雨花区

投诉信投诉人:彭晓雪,女,土家族,1992年10月4日,住湖南省永顺县石堤镇硕乐村122号,公民身份号码:43312****210048029, 联系电话:156****8636。被投诉人:陈娜律师,执业机构: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危柯婧律师,执业机构:湖南五湖律师事务所,律师执业证号:XXXXXXXXXXXXXXXX。投诉事项:投诉被投诉人在接受本人委托代理李东诈骗案件过程中,存在严重不作为、怠于履行代理职责的行为,严重损害本人合法权益,请求依法依规调查处理。事实与理由:2025年12月3日本人与被投诉人签订了《委托代理合同》一份,约定由被投诉人作为投诉人刑事控告阶段的代理人并进行刑事报案。合同签订后,本人依约支付律师代理费15,000元,但被投诉人在接受委托后,长期消极履职、不作为,具体表现如下:1.未按约定开展案件工作,拖延办理立案、调查取证、提交材料等核心代理事务,导致案件进度严重滞后;2.拒绝/怠于与本人沟通案件进展,多次联系均不回复电话、不回消息,不告知案件任何情况;3.未依法维护本人合法权益,对案件关键节点、风险未进行告知,未履行律师应尽的勤勉、尽责义务。被投诉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律师执业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违背律师执业道德与执业纪律,严重侵害本人的合法权益,给本人造成不必要的损失与困扰。诉请求:1.依法对被投诉人陈娜律师、危柯婧律师的不作为、怠于履职行为进行调查核实;2.责令被投诉人限期改正、继续履行代理职责或退还相应律师代理费;3.依据相关规定对被投诉人的违规行为作出相应处理;4.将处理结果书面告知投诉人。此致长沙市律师协会/长沙市司法局投诉人(签字按手印):年  月  日 附件:委托代理合同、缴费凭证、聊天记录、通话记录、沟通证据以及材料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