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网上那些出于善意的批评,对互联网监督,不论是对党和政府工作提的还是对领导干部个人提的,不论是和风细雨的还是忠言逆耳的,我们不仅要欢迎,而且要认真研究和吸取。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永州二中收取空调租赁费

时间:2026-07-07

涉及单位:永州市教育局、永市第二中学

地区: 湖南省,永州市,冷水滩区

2026 年 6 月末,湖南省永州市第二中学通过各班家长微信群发布通知,要求学生家长向第三方企业永州科悦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缴纳 79 元 / 人的空调租赁费,相关费用由各班家委会统一代收。

该收费行为明显违反多项国家及省级教育收费管理政策规定:

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关于规范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中小学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管理办法(2022 年修订)》(湘发改价费规〔2022〕450 号);

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湖南省教育厅联合印发《关于严格规范 2026 年春季教育收费政策执行的提醒告诫函》。

上述文件明确划定教育收费管理红线,作出刚性禁令:严禁学校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扩大收费范围、拆分收费、变相提高收费标准;严禁无政策依据向学生、家长收取任何费用。其中收费禁止条款第三项清晰列明:严禁将空调降温、取暖等服务列为收费项目。

永州市第二中学以租赁空调名义,通过第三方企业收取空调租赁费,并借助家委会代收费用,属于违规增设收费项目、变相收取明令禁止的空调使用费用,突破教育收费政策红线,违规事实清楚。

投诉反馈,及时掌握

未办理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上传图片 支持jpg,gif,png等格式,5M以内

    我要投诉 部门回复 下载新湖南 在湘问上提问

    最新投诉

    更多

    关注排行榜

    更多

    友情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