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3
涉及单位:株洲市石峰区住建局、华晨地产、中信城市开发运营公司、金典建设公司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石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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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华晨翡翠湾8栋业主。
我于2026年6月28、29、30日,7月1日的观察发现,华晨翡翠湾保交楼项目,在连续降雨的天气下,未充分晒干湿土,分层压实路基,我前一天回家路过时路口还在埋管,第二天就浇筑混凝土了,路面两边仍是管道暴露在外的一滩烂泥,且浇筑后不覆盖防水布,任由暴雨冲刷。
开发商为了提升表面交付进度,没有在检测达到最佳含水量和最大干密度的情况下进行路面硬化施工。
根据国家规范《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规范》(GB 50666-2011) 明确规定:“混凝土浇筑完毕后,应及时采取覆盖塑料薄膜等防雨措施”
《公路路面基层施工技术细则(JTG/TF20-2015)》
8.4.6 条
应在现场碾压结束后及时检测压实度。压实度检测中,测定的含水率与规定含水率的绝对误差应不大于2%;不满足要求时,应分析原因并采取必要的措施。
8.4.7 条
施工过程的压实度检测,应以每天现场取样的击实结果确定的最大干密度为标准。
每天取样的击实试验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击实试验应不少于3次平行试验,且相互之间的最大干密度差值应不大于0.02g/cm³;否则,应重新试验,并取平均值作为当天压实度的检测标准。
2. 该数值与设计阶段确定的最大干密度差值大于0.02g/cm³时,应分析原因,并重新进行配合比设计。
我认为该项目的混凝土路面施工存在严重不符合国家强制标准的偷工减料行为。
于2025年8月31日交付使用的侧门道路,于2025年11月就已经出现严重的开裂和塌陷,至2026年7月1日,已经全线道路中间裂开,且塌陷坑底距离裂缝处最大落差目测已超20cm,属于严重的质量不合格,且随着雨水从裂缝灌入,带走地基的泥土,塌陷已日益严重,且该路面较高,随时可能造成严重塌方事故,危害居民人身和财产安全。
我要求住建局和保交楼专班监督开发商、代建方和施工方按照国家规范施工,不要交付遗祸无穷的豆腐渣工程给已经深受烂尾楼之害的保交楼业主,危害居民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要求住建局对已交付和在施工道路进行质量检验,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对不合格道路进行返工重修,并对调查和处理结果给予书面回复。
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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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敬的网民朋友:
您好!您反映的“石峰区华晨翡翠湾保交楼项目施工偷工减料”的来信已收悉,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关于您反映的问题,我单位高度重视,立即进行核实处理,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关于华晨翡翠湾8栋业主反映的道路施工质量问题,经核实,该项目工程质量安全监管职责属株洲市住建局质安站,石峰区住建局非直接监管主体。石峰区住建局及保交楼专班对此高度重视,已督促开发商切实履行质量首要责任,严格按照国家规范施工,严禁为赶工期忽视质量。开发商承诺,对于已交付道路出现的开裂塌陷问题将严格按要求进行维修,在建道路将按规范组织施工,后续如有质量问题将依法依规履行质保责任,绝不推诿。建议您同时向市质安站反映以便监管主体直接介入,我单位将持续跟进并配合监管工作,督促开发商按时保质完成整改,维护业主合法权益。
欢迎您继续对我们的工作进行监督,如后续有其他意见或建议,请联系鲁新华(联系方式:0731-28330026)。
株洲市石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