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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违建举报

时间:2026-07-02

涉及单位:金石国土,房屋审批办等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

涟源市纪委,涟源市自然资源局,涟源市信访局:我是王高贤(身份证号码4325****7406067679)王检贤兄弟,电话:150****2809。住址:湖南省娄底市涟源市金石镇江边村响堂组。现举报举王乐贤、王双贤兄弟违法违规建房一事。本人已于2026年6月16日将王乐贤(娄星区乐坪办事处户籍)王双贤(长沙市城镇居民)违法违规在金石镇江边村响堂组占用农村集体土地、超面积违建、填埋侵占集体水塘、新增违建、侵占法院判决公共通道、占道侵占公路集体土地等全套违法事实、照片证据、法院判决材料,书面提交至金石镇人民政府,金石镇纪委,金石镇自然资源所。截至今日,基层部门逾期无任何核查、无任何答复、无任何处置动作,存在明显拖延处置、消极履职、行政不作为情形。现依法向涟源市主管部门再次实名举报,恳请市级部门介入督办、彻查违法违建问题,纠正基层履职缺位行为。一:王乐贤,王双贤兄弟系非农业外地户籍。于2021年在金石江边响堂组违法违建500多平方(属实,有据可查),审批建房的依椐是什么?被举报人王乐贤、王双贤兄弟均为城镇居民户口,不属于江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依据农村宅基地有关规定:城镇居民严禁在农村购置、占用集体土地建房,不享有农村宅基地使用权。王乐贤,王双贤的违法违规建房又是谁的审批和默许?(二)2021年恶意填埋、硬化集体公共水塘,侵占村级水利集体资产。涉案水塘为江边村响堂组历史天然公共集体水塘,归全体村民共有,承担村民生活洗涤、片区农田灌溉、村庄蓄水防汛排涝核心公共功能,属于村级重要水利集体资产。2021年,被举报人未经村民集体同意、未经农业农村、水利、自然资源任何部门审批,为扩张私人宅院,大面积填埋公共水塘水域、浇筑混凝土硬化水塘300余平方米,将公共水利水域改为私人地坪。该行为擅自改变集体土地与水利用途,破坏村庄水系、削弱防汛排涝能力、损害全体村民集体公共利益。(三)被举报人屡教不改、持续违法,2026年再次私自开工,在自家主房后方新建四间杂房,违法占地60余平方米,现已整体砌墙完工,经国土部门确认属于本年度新增无手续违法占地、违法建筑。官方系统无任何审批记录,全部建筑属彻底违法建筑。四:公然对抗法院生效判决,侵占法定公共通道。依据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1999)娄中民终字第241号生效民事判决书明确裁定:被举报人一侧4.7米*16米的划定范围为响堂组的公用通道,严禁任何人占用、设障、栽种、封堵等。现被举报人无视司法判决权威,在法定公共通道内私搭棚子、立电杆、栽树种花、堆放杂物,恶意封堵公共通行空间,霸占集体公共通道,严重侵权、影响村民正常通行。五:侵占村组级公路集体土地,占道种植、危害车辆通行安全。在炭山咀至肖家冲公路(60余米长)被举报人长期非法占用公路两侧(每侧约1.5米*60米)集体土地上大量栽种果树,挤占公路通行空间、遮挡行车视线、阻碍村民通行,存在严重交通安全隐患,侵占公路集体公共用地。本人要求:1:拆除所有违法违规建筑(包括不合规的住房和新建的杂房)。2:恢复屋前所占用的水塘。3:执行娄底市中级人民法院的终审判决,拆除通道上所有的障碍设施和树木。4:挖掉公路两侧非法栽种的果树,还交通出行一片安全!本人承诺:本次举报内容全部真实属实,所有证据完整有效,如有虚假,自愿承担一切法律责任。举报人:王高贤、王检贤

2026年7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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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涟源市委网信办 2026-07-15 08:38:16

    尊敬的网友:
    您好!针对您反映的“金石镇江边村王某无审批手续违法建房”的留言,我镇已收悉并第一时间组织核查,现将调查处理情况答复如下:
    接到您的举报后,我镇立即开展核查处置,于6月18日组织联审办、信访室工作人员及村支两委干部赴现场勘查,先后与王乐贤、王双贤母亲毛汉阳沟通了解情况;7月10日,我镇再次组织联审办工作人员进行实地测量,对当事人毛汉阳制作询问笔录,并与您当面反馈了核查相关情况。经职能部门核实,该户 2019年9月以毛汉阳名义办理了建房审批手续,主房实际建设超出审批面积,杂房未取得合法审批手续。关于您反映的填埋侵占集体水塘、公共通道、公路等问题,经查实,双方当事人已于2025年12月18日自行协商达成一致,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针对王乐贤、王双贤户超面积建设及违规新增建设问题,我镇将进一步固定证据、多方沟通协调,严格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依法依规处置;集体水塘、公共通道等其余相关事宜,按双方此前签订的调解协议执行。

    金石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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