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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智贤文化传播公司虚假宣传

时间:2026-07-01

涉及单位:广州智贤文化转播公司

地区: 广西壮族自治区,贵港市,覃塘区

2024年3月22号我通过网络上看到说再继续教育培训,对方说可以让我继续学历提升,让我报考那个什么成人教育,还说有专人辅导,让我快速办理入学。而且还可以线上考试,学习什么的不用去学校,还可以一边上班,一边学习比较自由,说只要7980块钱就能报考。因此我通过支付宝转账给他7980块钱。结果我发现根本没什么用,学历提升都是假的,后面发生问题也不解决,还让我自己搞。

后面广州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一名姓钟的教务主任给我打电话并添加我的微信,当时他诱导我说他们的自考本教学服务好,课程质量好,内容丰富,学习简单,考试也非常容易,考前发密押题,有内部资料之类。虚假宣传各种马上就要改革,马上就要涨价,马上就要加大自考难度的消息,微信沟通之后,对我长达30分钟的话术洗脑,在催促和诱导下在我还没有了解清楚的情况下诱导我与广东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签订自考教学合同。至2024年3月22日报考了自考本科,总学费7980元,在该机构人员诱导忽悠情况下让我支付,(商家:智贤教育集团,服务商:支付宝)由于机构与本人协商不一致,本人在第一时间与机构协商退订该业务,未得到有效解决, 本人认为: 1、广东智贤优学科技有限公司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第十六条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强迫进行消费。 2、违反《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进行诱导性消费,用“包过”“容易过”等字眼虚假宣传。 3、合同签订符合《民法典》第497条格式条款无效情形,约定30天内扣除百分百报名费用,合同未规定合理退费情形和没考过机构承担的责任。 综上,本人与机构协商未果后,投诉至此。本人希望帮我退掉78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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