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7-01
涉及单位:汨罗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区: 湖南省,岳阳市,汨罗市


《湘问》是湖南日报报业集团新闻客户端“新湖南”的重点频道之一,由湖南日报舆论监督部、华声在线新闻网站(voc.com.cn )、湖南日报社新媒体中心联合主办,是媒体融合下的党媒移动问政、监督、咨询平台。《湘问》频道与湖南日报“社情民意”版、华声在线“投诉直通车”栏目在人员、后台、数据库、采编流程上互通互融,形成党报、党网、党端于一体的融媒体平台。

湘问投诉·直通车平台负责人:
自本人多次通过贵栏目投诉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相关执法问题后,该局历次书面答复均歪曲、捏造客观事实。现就执法过程中四大疑点提出质询,恳请平台督促该局逐项作出清晰、客观的正式解释:
1. 该局以群众举报为由对我开展现场执法,书面回复称我当场拒不配合检查、驾车驶离现场,但本人持有长达四十余分钟完整现场拦车视频全程佐证,视频可完整还原现场全过程,请问为何执法文书凭空捏造我拒不配合、驾车离开的不实情节?
2. 该局称接到举报,指我车辆运输湿面条存在违规情形。现场拦截时长超四十分钟,车辆车窗通透,货物一目了然;后续我方正常送货途中,执法人员又二次尾随拦截。全程执法人员未拍摄现场照片、未留存物证、未录制执法视频,无任何能够佐证我存在违规行为的取证材料,属于无证据执法、随意定性。作为法定行政执法单位,为何毫无依据捏造事实、作出不实认定?
3. 当晚联合开展拦截行动期间,驾驶号牌湘F223BE私家车随行、身份不明人员具体是谁?请该局明确告知该人员身份、参与本次执法的合法依据。
4. 2024年5月,本人已就汨罗当地特大传销诈骗案件实名向该局举报,该局却以案件归公安机关管辖为由推诿,拒不履行市场监管职责,致使诈骗行为持续扩散。若该局在5月接到举报后及时介入处置,本可避免群众财产受损;直至同年11月,诈骗分子卷走大量资金、关停运营平台,大批受害群众聚集至公安机关报案后,该局才仓促开展补救处置,事后补救措施已无法挽回群众损失,为时已晚。
6月23日,大荆镇徐镇长陪同本人前往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当面沟通上述四项问题。本人全部诉求均有完整视频、客观事实支撑,但该局给出的答复完全不合情理、逻辑荒谬:针对全程未取证一事,该局说辞为担心拍摄取证流传后,对我的小型作坊造成不良影响;针对湘F223BE随行私家车,该局表示车辆随时可找到,租用社会车辆参与执法属于其自身权限。以上答复难以服众,完全违背行政执法规范。
该局面对危害众多群众财产安全的重大传销诈骗案件消极不作为、推诿监管;面对小微企业却过度执法、层层设卡,刻意歪曲现场事实、恶意抹黑经营者。现再次恳请贵栏目组出面介入,核实全部事实,为普通经营者主持公道。
附件:相关佐证视频详见下方上传材料
声明:
1.以上内容仅代表投诉者本人,不代表湘问·投诉直通车立场。
2.未经授权,本平台案例禁止任何转载,违者将被追究法律责任。
关于投诉汨罗市市场局乱作为、不作为的回复
一、关于当事人涉嫌无证生产问题的说明。
2022年6月14日,我局接到汨罗市市民许某某现场举报,汨罗市城关部分餐饮店有人销售无证生产的湿面条,接到举报后我局随即安排执法人员周威、涂迪辉对该反映的情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市民许某某所举报的无证生产销售的湿面条是由“屈原区粒粒康食品厂”生产,在汨罗市天都路西湖首府地下车库口处的南边门面房进行湿面条销售中转,该厂办理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
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修订公布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公告(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公告2020年第8号),湿面条属于食品生产许可分类目录的其他粮食加工品生湿面制品,而该食品厂未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擅自生产、销售并配送至汨罗城区部分早餐店,该食品厂的《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不属于生产湿面条的生产许可资质,故屈原区粒粒康食品厂生产湿面条的行为属于无证生产。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周威、涂迪辉于2022年6月份凌晨左右来到了汨罗市天都路西湖首府地下车库口处的南边门面房,现场发现一台面包车,通过车窗玻璃看见车上装满了湿面条,过了一会,从车库口处的南边门面房走出一个人,执法人员问,该面包车的湿面条是不你的,该人回答是我的,随后,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说明来意,要求对方出示证照,而对方并不理睬执法人员的问询,指责执法人员不该出现在他门店检查,而后开车扬长而去。执法人员考虑该食品厂在屈原管理区,随后开车到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把线索情况反应给当地市场监督管理局。几日后,屈原管理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回复我局该食品厂已停止生产湿面条。
二、关于EDA传销事件的说明。
2024年11月,我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接到群众举报,反映我市存在网络传销活动。接到举报后,我局迅速采取行动,具体措施包括:
1、召开专题工作会议。2024年12月13日,市政府副市长付文勇召集各乡镇和相关部门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打击“EDA”传销活动的具体工作。
2、广泛宣传。汨罗市市场监管局印发了2000份告全体市民告示、8000份宣传画册,并通过短信群发了20万条信息,向市民普及传销组织的运作模式和危害。
3、督查工作。2025年1月2日,我局会同市政府督查室对罗江镇、桃林寺镇、大荆镇、长乐镇、归义街道等5个乡镇进行打击传销工作督查,并请示市政府下发了督查通报。
4、现场宣传与执法。我局执法人员通过现场宣传,向传销人员普及法律知识,进一步遏制传销活动。
通过我局与公安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我市市民对传销的危害有了充分认识,及时阻止了不明真相的群众上当受骗,打击了传销违法分子的气焰,有效遏制了传销活动的蔓延。
汨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6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