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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假业绩中标

时间:2026-06-30

涉及单位: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区: 湖南省,娄底市,冷水江市

项目名称:冷水江市城镇农贸市场体系提质建设工程项目

招标人:冷水江市商务局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森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在此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公布出中标候选人公示中的单位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所使用业绩:资阳区长春体育中心EPC项目中竣工验收业绩资料涉嫌造假一事,依法依规实名举报如下:

经系统核查该项目招标文件、初步设计图纸、施工图、竣工图及现场实体,发现该公司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单》中所载“停车场铺装面积8108㎡”严重失实,与设计源头、施工实际及现场实测数据存在根本性偏差,构成业绩资料伪造行为,具体事实与证据链如下:

一、设计源头可溯,数据边界清晰

依据项目公开招标文件(编号:ZYQZB-2021-017)及经批复的初步设计图纸(湘资审设〔2021〕89号),明确核定:

- 全场总停车位数量为50个;

- 停车场采用标准生态透水砖铺装,按《湖南省公共建筑停车设施设计规范》(DBJ43/T356-2020)测算,50个标准车位(含通道、转弯半径及合理间距)最大理论铺装面积不超过2860㎡;

- 全项目总铺装面积(含运动场、广场、停车场、人行道等)审定值为7623.01㎡,其中停车场占比经图纸分区标注及CAD面积统计,仅为2795.3㎡(误差±1.2%)。

二、现场实测数据真实

经现场实地勘察与精准测量,本项目停车场实际建设规模与初步设计方案完全吻合:总车位数量确为50个,布局合理、流线清晰,满足功能定位与使用需求。实测铺装总面积为2803.4平方米,数据经全站仪复核及分区域累加验证,误差小于±0.3%,具备高度可靠性。现场同步采集高清影像资料二十余组,覆盖全部关键节点——包括车行与人行分界标线、路缘石及无障碍坡道等边界构筑物的施工精度与完成度,影像资料分辨率不低于4K,并标注坐标与拍摄时间;

三、数据比对结论确凿

| 指标项         | 设计值   | 图纸量算值 | 实测值    | 企业申报值 | 偏差率 |

|----------------|----------|------------|-----------|------------|--------|

| 停车场铺装面积 | 2795.3㎡ | 2795.6㎡  | 2803.4㎡ | 8108.0㎡   | +188.6% |

申报面积超出设计值与实测值近2.9倍,远超行业允许误差阈值(《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规定铺装类工程量误差限值为±3%)。该差异无法以测量误差、设计变更或施工优化等正当理由解释,属主观故意虚增。

四、行为性质与法律后果

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在无任何设计变更批复、无现场增量签证、无监理确认记录的前提下,将2800㎡左右的实际停车场面积虚报为8108㎡,直接导致其在后续多个招投标活动中,以虚假“大型公共体育场馆配套工程”业绩获取加分、提升资质评分、规避资格审查,已实质性扰乱市场秩序。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关于“禁止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的强制性规定,涉嫌构成《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关联违法情形。

本人郑重承诺:所举事项均基于原始资料核查、专业工具量算及第三方实测,所有证据真实、完整、可追溯。恳请贵中心立即启动专项核查程序,调阅该项目全套归档资料,组织专家复核,并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依法作出处理决定,切实维护公共资源交易公信力与建筑业高质量发展生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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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冷水江市委网信办 2026-07-03 18:26:56

    关于冷水江市城镇农贸市场体系提质建设工程项目举报事项的回复函




    网友:

    现就贵方举报冷水江市城镇农贸市场体系提质建设工程项目中标候选人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耀建设”)资阳区长春体育中心EPC项目竣工验收业绩造假事宜,我单位收悉举报材料后,第一时间联系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及对接资阳区长春体育中心EPC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全面核查取证工作,结合项目原始档案、竣工备案资料、现场建设实况综合研判,现就举报疑点逐项予以回复,具体情况说明如下:

    项目基本概况: 资阳区长春体育中心EPC项目(招标编号:YYZYGC-2022-43),立项批复文号:益资发改招核【2022】49号,由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作为总承包单位完成全部建设内容,项目完整履行设计、施工、监理、竣工验收、竣工备案全流程法定程序,项目所有施工内容、竣工验收文件均经建设单位、监理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五方联合验收确认,竣工资料完整合规。建设单位已正式出具书面证明文件,证实本项目整体工程真实完工、竣工验收程序合法有效。

    针对举报“停车场铺装面积申报8108㎡与实测2803㎡严重不符、业绩虚增造假”的核心疑点逐项澄清:

    举报方核算范围仅以地面小型机动车常规停车位区域作为“停车场”唯一核算范围,只统计50个小型车位铺装面积,核算面积约2800㎡,统计口径片面狭隘,并非招标文件、竣工文件定义的项目整体停车场全域范围。本长春体育中心配套停车场为综合性配套场区,竣工文件载明的8108㎡停车场铺装总面积,完整包含以下全部板块:小型机动车车位区、大型客车/货车专用停车区、非机动车(电动车、自行车)集中停放场区、场内环形车行主通道、应急回车场、场区外围配套缓冲停车带、后勤专用停车区域、场内停车配套人行铺装附属区域。贵方刻意剔除大巴车位、非机动车停车场、场内主干道、后勤专属停车区等法定属于停车场配套的铺装区域,仅截取一小部分小型车位面积进行对比,核算逻辑完全不符合建筑工程对“体育中心整体停车场”的划定规范。

    湖南中耀建设集团有限公司资阳区长春体育中心EPC项目业绩真实有效,竣工验收资料合法合规,不存在停车场铺装面积造假、业绩伪造的行为。 若举报人仍存有异议,可在收到本回复函之日起,按照招投标异议投诉法定程序,补充完整合法有效的新证据,依规向行业监管部门正式提起后续投诉;若无新的实质性证据,本次举报事项办结。 特此函复。




    湖南森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6年07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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