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6-06-30
涉及单位:伟大集团
地区: 湖南省,株洲市,渌口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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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湾11号地块至今未取得湖南省人民政府征地批文,渌口区自然资源局已于2026年3月18日书面答复该地块省政府征地批复文件“无”。在没有合法征地批文的情况下,本人房屋即被实际拆除,属于典型的“未批先拆”,严重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六条关于征收土地须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后方可实施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制止非法占用土地的行为”;第六十七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对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第七十一条规定,政府有关部门在监督检查工作中发现土地违法行为,无权处理的,应当及时向有权处理的机关报告。
现就相关部门在上述违法征收事件中的履职情况提出以下质询:
一、本人房屋被拆除时,相关部门是否在拆除行为发生前或发生时进行了巡查?是否发现了该违法征收行为?如发现,是否依法采取了制止措施?是否依法向有权处理的机关进行了报告?如未发现,是否说明相关部门对辖区内的重大征收行为完全没有履行基本的监督管理职责?
二、相关部门是否已依法对该违法征收行为启动查处程序?是否已对相关责任单位及责任人员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如未查处,请说明法律依据及理由。
三、相关部门之间是否存在职责划分不清、互相推诿的情况?该项目的监管主体究竟是谁?是否存在监管真空?
请相关部门就上述问题作出书面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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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您好!您反映的诉求已收悉。据核实,青龙湾11号地块系片区开发重点推进项目,该项目地块征收启动了前期工作,涉征群众是在自愿的情况下签订的房屋征收安置相关协议。实际工作中,部分涉征群众在已支付房屋征收补偿款的情况下,自愿配合完成了腾房拆屋。为此给您带来不便和困扰,深表歉意,敬请谅解。
株洲市渌口区征地工作协调服务中心
2026年7月8日